贵州省自然资源厅明确规定 这5种行为会被行政处罚

时间:2024-03-20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明确规定 这5种行为会被行政处罚

1.对破坏耕地的处罚

2.对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的处罚

3.对擅自将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行为的处罚

4.对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行为的处罚

5.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或者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的处罚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贵州省的自然资源,维护土地管理秩序,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土地资源的安全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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