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信访局明确规定 信访接待人员严禁出现以下三种行为

时间:2024-03-11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根据《重庆市信访办公室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接待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市信访办各项工作纪律,在接待过程中,严禁出现以下3种行为:

重庆市信访局明确规定 信访接待人员严禁出现以下三种行为

1.禁止接受来访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

2.禁止擅自向来访人就来访事项的处理,作实质性的表态或透露内部研究情况

3.禁止与来访人或来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接待工作人员,干预接待工作或擅自办理来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自觉回避)

为了确保上述规定的严格执行,小政在此郑重呼吁大家:在信访时要积极监督接待工作人员的行为,一旦发现任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重庆市信访办公室或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有序、高效的信访接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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