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明确规定 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任何人不得侵犯

时间:2024-02-28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我们每个人的合法权益都受到法律的保护。《民法典》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石,在第三条中明确规定了: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民法典》明确规定 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任何人不得侵犯

这些权利涵盖了我们常说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监护权、物权、债权、继承权以及知识产权等最基本的合法权益。一旦受到侵害,我们有权依法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

总之,《民法典》是我们维护合法权益的坚强后盾,我们要充分了解并运用这些法律规定,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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