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信访局明确规定 信访人享有以下六项权利

时间:2024-02-20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江苏省信访局明确规定 信访人享有以下六项权利

1.依法信访不受任何形式打击报复的权利

2.在处理信访事项时,要求与信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回避的权利

3.检举、揭发材料及相关信息得到保密,不被透露或转交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单位的权利

4.查询自己所提出的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权利

5.就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理情况,获取书面答复的权利

6.对信访事项处理结果不服,申请复查、复核的权利

以上6项权利是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应当享有的基本权益,相关部门或单位必须要尊重这些权益,确保信访工作的公正性,以促进公民与政府之间的良好沟通,从而维护好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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