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节日期间畜禽屠宰监管 保障老百姓餐桌上的安全

时间:2023-01-3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畜禽屠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各地要压实畜禽屠宰质量安全和动物疫病防控主体责任,严查重处畜禽屠宰相关违法行为,指导畜禽屠宰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清理不合规畜禽屠宰企业,以确保2023年春节和“两会”期间畜禽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和屠宰行业安全生产。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要求,压实畜禽屠宰经营者屠宰产品质量安全和动物疫病防控主体责任。把好畜禽入场查验关和肉品出场关,认真做好肉品检验及无害化处理工作,按要求开展疫病检测和消毒,严格屠宰企业代宰管理和生产记录。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与日常监管,并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工作沟通和衔接,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加工病死畜禽、注水及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通知》还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紧盯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事故易发期,督促指导畜禽屠宰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对发现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要及时消除。各市、县(市、区)要全面摸清本行政区域内猪、牛、羊、禽等畜禽屠宰企业设置和资质情况,对屠宰企业资质许可、设施设备条件、屠宰加工、官方兽医派驻检疫等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核实。对不符合条件、不具备相关资质证明的,视具体情形采取责令改正、停业整顿、关闭等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落实时限。

     《通知》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畜禽屠宰质量安全,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安排部署和措施落实,提高工作实效。对地方土猪年前上市“杀猪难”问题,要协调定点屠宰企业统筹解决。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骨干屠宰企业在保障猪肉等产品供应中的重要作用,确保节日期间肉品消费供应不脱销、不断档。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建立行业管理、监督执法、动物疫病防控及动物检疫信息互通、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及时解决畜禽屠宰监管存在的问题。要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对投诉举报的问题线索要条条有记录、件件有核查,深挖严查、严惩重处。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gx/t156663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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