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热带作物良种(苗)繁育基地和省级热带优异果蔬展示示范基地认定的通知

时间:2022-08-16     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琼农字〔2022〕288号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热作、农技局(办、中心),儋州市农林科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种业振兴实施方案》,推动海南热带优异果蔬资源开发利用,加快我省良种(苗)繁育基地和热带优异果蔬展示示范基地建设,提升良种(苗)保障供应能力,做强做优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省级热带作物良种(苗)繁育基地与热带优异果蔬展示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省级热带作物良种(苗)繁育基地认定范围包括从事热带果树、热带蔬菜、香辛饮料、中药材等热带作物的良种(苗)的生产经营基地。

  (二)省级热带优异果蔬展示示范基地认定范围包括新、奇、特热带果树和热带蔬菜种植基地。

  二、申报主体

  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热带作物种苗生产、种植等相关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三、申报条件

  (一)省级热带作物良种(苗)繁育基地

  1.生产规模。良种(苗)繁育基地100亩以上、年繁育能力50万株以上;热带果蔬(新、奇、特)良种(苗)繁育基地50亩以上、年繁育能力30万株以上。

  2.生产条件。基地保持相对稳定,自有或租赁土地使用期限应在5年以上;基础设施、设备齐全,且运行环境符合环保要求。

  3.技术力量。具备合理的人员配备和技术力量,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或具有技术力量较强的单位作为科技支撑单位。

  4.管理制度。具有健全的管理机制和完备的管理制度,完善的种苗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规范,种苗生产经营档案健全。

  5.生产经营。具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配套法律办法相关规定,且无知识产权纠纷。近三年未发生种苗生产重大事故。

  (二)省级热带优异果蔬展示示范基地

  1.生产规模。集中展示“新、奇、特”热带果蔬单个或多个品种,且连片面积100亩以上,无知识产权纠纷。

  2.生产条件。基地交通便利,道路、电力、排灌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土壤、水源等自然条件符合示范要求。

  3.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生产、物资、台账、财务、购销等管理制度,具备一定的技术力量,生产符合绿色防控要求。

  四、认定程序

  (一)主体申报

  申报单位填写申报材料(见附件1、2)一式三份,于8月24日前报送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二)市县推荐

  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申请单位的资质、条件和运行情况、真实性等进行初审后,于9月2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和审核推荐意见以正式文件报至省农业农村厅,扫描版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

  (三)省级评定

  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估,结合现场评审,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省级热带作物良种(苗)繁育基地和省级热带优异果蔬展示示范基地名单。

  (四)公示公告

  对拟认定的省级热带作物良种(苗)繁育基地和省级热带优异果蔬展示示范基地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由省农业农村厅公告认定结果。

  五、其他要求

  (一)各市县农业农村、热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高度重视省级热带作物良种(苗)繁育基地与热带优异果蔬展示示范基地认定工作,深入生产一线,做好统筹推荐,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申报主体任何费用。

  六、联系方式

  (一)省级热带作物良种(苗)繁育基地:杨卫帆,18907612855;邮箱:zyglc_nynct@hainan.gov.cn

  (二)省级热带优异果蔬展示示范基地:林仕文,13637545856;邮箱:hnsnytzzc@126.com。

  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区省农业农村厅1208、1224房。

  附件:1.海南省省级热带作物良种(苗)繁育基地认定申请书

        2.海南省省级热带优异果蔬展示示范基地认定申请书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8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docx


原文链接: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xztz/202208/t20220815_32478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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