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501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2-04-21     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致公党安徽省委: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我省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的家庭经营。一是加大政策扶持。我省高度重视家庭农场培育,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加大家庭农场培育力度。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在市监部门注册登记家庭农场143085个,保持全国第1位,较上年增加28103个,增长24.3%,较“十二五”增加4.25倍。呈现出行业类型多样、经营规模适度、数量持续增长、发展势头强劲的良好态势。其中,超过六成的种植类家庭农场是我省稳定粮食生产的主力军。二是大力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省委农办联合14个部门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合理确定家庭农场经营规模,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行业特征、主导产业、特色品种等,引导本地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取得最佳规模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从种植粮食类家庭农场看,目前,种植面积50-500亩的占种植粮食类家庭农场的93.2%,500亩以上仅占6.8%,比2015年减少7个百分点。三是突出示范创建,发挥标杆带头作用。推进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实现“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推进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提升县域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和整体发展水平。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创建各级示范家庭农场12959个。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抓好政策落实,发挥好政策引领和制度保障作用。同时,围绕家庭农场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引导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取得最佳规模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关于发展各类农民合作社。为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地”等问题,大幅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提高农业生产的附加值,我省围绕“政策扶持、指导服务、示范引领、规范提升、探索创新”等思路,多措并举大力培育农民合作社,不断增强他们的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全省合作社发展逐步进入了规范与创新并举、数量与质量并重、整体质量效益稳步提升新阶段。截至2020年底,全省在市监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合作社11.1万个,居全国第5位,入社农户达450万余户,带动600多万小农户融入大市场。一是突出政策创制,形成发展合力。2012年以来,我省先后出台了多个政策文件,在注册登记、财政补贴、融资担保、设施用地等方面,配套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二是突出示范创建,发挥标杆带头作用。自2007年持续开展省示范合作社创建工作以来,截至2020年底,全省创建各级示范合作社9922个。有14个县(市)承担了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三是突出机制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针对主体发展不规范、利益联结不紧密、市场竞争力弱、人才缺乏等问题,我们通过不断创新管理平台、利益联结、主体融合、培育方式等,激发主体发展活力。2020年底,全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达1972家,加入联合体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达2.5万个。四是积极搭建平台,强化支持发展保障。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力度,深化与中邮、中化、中粮以及网商银行、上海宋庆龄基金会等社会企业组织合作,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新技术,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着力解决制约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主体发展融资难、销售难、物流难等“三难”问题。利用合肥农交会等,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搭建展示展销、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平台和窗口。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升规范农民合作社整体发展水平,加快县域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农民合作社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和应对灾害能力,带领更多小农户融入大市场。  

  三、关于发展具有一定规模的集体经济组织。2018年,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下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建立发展集体经济领导工作机制和定期调度机制,制定政策文件,加大资金投入,大力实施百村培强、千村扶优、万村提升“百千万”工程,着力在政策制定、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业务培训、检查评估等方面下功夫,扎实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同时,把集体经济发展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三变”改革等紧密结合,引导农民群众投入劳动力、承包地、闲置房屋等生产要素,参与集体经济项目建设,获得务工收入、资产收益等,加快了农民增收步伐。经过两年多的努力,我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由2018年的13.6万元增加到2020年的28万元,增幅达105%;“空壳村”全部消除,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占比降到1.7%;50万元以上的集体经济强村由520个增加到1313个。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持续完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健全集体经济项目库,落实扶持资金,强化政策支持,不断提升集体经济发展水平。  

  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支持。  

  

  办复类别:B类  

  是否公开:是  

  联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合作处  

  联系电话:0551-62666823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public/7021/559168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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