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2-04-21 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刘宏焱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加强条件建设。中央财政每年安排1亿多元支持我省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全省现有县级农技推广机构446个、乡镇级农技推广机构1997个,全省范围内已经普遍建立了乡镇(区域)基层农技推广公共服务机构。依托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投入资金3.06亿元完成了1136个乡镇站基础建设任务,实现了“三有”即乡镇农技人员办公有场所、服务有手段、下乡有工具,为农技人员开展服务提供了物质保障,并将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工资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保障。
(二)开展能力培训。“十三五”期间,对全省89个主要农业县(市、区)1.3万余名基层农技人员开展能力提升脱产培训,累计培训6万人次;办好骨干人才培训班,遴选750名基层农技骨干人才开展跨省异地培训。同时,积极鼓励基层农技人员参加学历提升教育并对成绩合格者给予90%的学费补助。“十三五”期间,全省1.3万余名基层农技人员依托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开展包村联户服务科技示范户49.8万人次,贫困户12.1万人次;每年通过自建、租用、合作等形式建立示范展示基地200多个,落实和展示新技术近千项。农技人员入户服务率达到94.87%,农民满意度达到96.63%。全省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
(三)开展创新试点。结合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我省自2017年以来在宿州市埇桥区、安庆市太湖县、滁州市天长市三个县(市、区)开展体系改革试点工作,逐步探索建立公益性推广与经营性服务融合发展机制,支持农技人员在履行好岗位职责前提下进入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提供技术增值服务并合理取酬。
(四)建立激励机制。自2014年起,省农业农村厅、省委宣传部、省总工会联合开展“安徽省农民满意农技员”推介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每届评选出“安徽省农民满意农技员”10人,前2名推荐为省“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目前已成功举办了四届推介活动,共计评选出40名“安徽省农民满意农技员”,其中,有6名农技员经推荐申报获得省“五一劳动奖章”,2名农技员正在按程序申报2021年“五一劳动奖章”;第三届“安徽省农民满意农技员”王敏同志经我省推荐被评选为2019年全国首届“十佳农技推广标兵”。
二、关于注重涉农高校人才培养
(一)加强高校涉农专业人才培养。截至目前,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和安庆师范大学等13所高校设置了50个农学门类本科专业点,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和芜湖职业技术学院等22所高校设置了现代农业技术、园艺技术、园林技术等70个农业相关的高职专业点。我省高校共获批农学相关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2020年,设置农学相关招生计划5500余人。
(二)加强新农科等项目建设。深化农林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动新农科建设,指导高校向教育部推荐申报并获批立项第一批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10项,立项建设49个省级新农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为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内涵发展、融合发展和特色发展,省教育厅厅会同省财政厅启动了高职院校优势特色发展项目,其中涉农类实习实训基地2个。
(三)开展技能大赛。2020年,黄山学院、安徽大学和安徽农业大学共同举办中国(安徽)大学生茶文化创新大赛,全省共有近1000名学生参赛。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学生组设园艺和花艺2个项目。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我省高职院校代表队在以上2个项目国赛中获得一等奖1项、三等奖1项。
三、关于出台支持政策
为推动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全省人社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本着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共同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不断充实和壮大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助推我省农业农村事业。同时,健全完善农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岗位管理,逐步实现人员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充分激发和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出台《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支持和鼓励包括农业行业在内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携带科研成果离岗创业,为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到农村基层创新创业提供了政策支撑。
为鼓励农技人员扎根基层服务乡村,我省出台了一系列待遇倾斜政策。一是实行乡镇工作补贴。2015年1月1日起执行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政策,月人均200元至500元,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2020年1月1日起,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二是在基本工资中予以倾斜。对在县以下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的农技人员,继续按《国务院批转劳动人事部农牧渔业部林业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农林一线科技队伍的报告的通知》(国发〔1983〕74号)的精神,相应浮动或固定薪级工资。三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对到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高定一级。其中,列入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两级。四是“十四五”期间国家将进一步深化县以下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将县以下事业单位职员等级与岗位等级适当分离,拓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业发展空间。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以提升现代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中心,紧紧围绕提升科技创新供给能力、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科技人才支撑、县域创新与企业自主创新发展等方面,加强协同创新团队建设,探索融合协同创新机制,深入实施农业竞争力提升科技行动。
(二)深化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与改革。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等方式搭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平台,支持和鼓励科研院校、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开展农技推广社会化服务,完善“政产学研推用”协同机制。紧紧围绕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推行岗位统筹管理,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为我省“三农”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强化农技推广队伍服务能力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培训机制,建立健全农技推广骨干人才遴选制度,继续组织省级骨干人才培训和基层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鼓励支持基层农技人员通过脱产进修、在职研修等方式,学习专业知识,提升服务能力。
(四)积极做好农业人才培养工作。继续优化专业结构,鼓励支持高校新设涉农专业,指导高校开展新农科和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增设与现代农业有关课程,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非常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我们的工作。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
联系电话:0551-62656995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6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public/7021/558426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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