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建房“八不准”,关乎拆迁补偿

时间:2025-02-26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农村宅基地建房 “八不准”,关乎拆迁补偿

家人们,今天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来聊聊农村宅基地建房的事儿,这可和咱们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尤其是拆迁补偿。有“八不准”规定,大家一定要牢记,不然到时候拆迁可能真拿不到补偿!

一不准超过规定占地面积高密度建房。村里的宅基地面积都有标准,比如咱村规定每户宅基地面积是 200 平方米,要是你建房子超了,多出来的部分可能就不被认可。依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面积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目的就是合理规划土地资源。

二不准违反 “一户一宅” 原则建房。

三不准超占宅基地面积建房。除了整体占地面积,宅基地的每一处边界也不能随意突破,不然超出部分可能不受法律保护。

四不准未获批准宅基地,擅自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非宅。

五不准以盘活、利用等名义,违规建造私人会馆或者别墅大院。

六不准在宅基地范围内随意翻建、改建、扩建房屋。要是你想对自家房子进行改造,得先向相关部门申请,获批后才能动工。

七不准在宅基地上建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没有合法产权,不受法律保护,拆迁时很难拿到补偿。

八不准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耕地建房。耕地是用来种粮食的,不能随便拿来建房,这可是关乎国家粮食安全的大事。

不过家人们也别太担心,如果你的情况是在相关规定出台前就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可能不受这些规定的约束。遇到类似问题,一定要先结合实际咨询专业律师,可别自己稀里糊涂出了纰漏。

家人们,你们在宅基地建房或者拆迁过程中,遇到过什么问题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咱们一起交流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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