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复查总踩坑?这四点错误千万别再犯!

时间:2025-02-07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信访复查总踩坑?这四点错误千万别再犯!

家人们,今天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来给大家讲讲信访复查那些事儿。很多朋友在信访复查的时候,因为不了解正确流程,踩了不少坑。今天就给大家总结了信访复查申请中最容易犯的四点错误,一定要认真看,别再掉进这些 “陷阱” 里啦!要是怕记不住,赶紧点赞收藏起来!

第一个错误,很多人会把复查请求写成信访诉求。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 45 条规定,对于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要是对合理诉求没支持,上级机关会责令整改;要是造成严重后果,相关责任人会被严肃处理。但这里要注意,复查机关就算发现下级机关的信访处理意见有错,也只能责令整改,不能直接替下级处理信访事项。所以咱们在写复查请求的时候,可别搞错啦!

第二个错误,申请复查时增加或变更原来的诉求。复查主要针对的是对信访处理意见的异议,要是在复查时增加或变更诉求,这些新内容未经信访受理机关单位受理,复查机关基本不会支持。就好比你去商店退换货,本来是因为衣服有个小破洞,结果到了店里说不仅破洞有问题,还嫌颜色不好看要换个款式,这肯定不行呀。

第三个错误,用信访办理期限内没提交过的证据材料,去论证信访答复意见错误。复查审查的是信访处理意见在事实认定和适用依据上是否正确,信访人提出的证据得是能支持自己主张事实的关键依据。但如果这个证据在信访办理期间没提供过,没经过信访受理机关审查,就不能用来在复查程序里证明信访处理意见不对。大家明白了吗?有没有人本来有机会通过复查解决问题,却因为这个错误错失良机呢?

第四个错误,对信访受理机关单位进行不正当言语攻击或讲大道理。咱们都知道,有些部门可能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这确实容易让人恼火。但在申请复查的时候,可不能啥气话都往外说。我们要想得到复查机关的支持,就得条理清晰地写出信访处理意见到底哪里错了,是事实认定有误,还是适用依据不对,并且要讲清楚为什么错。有的人写了一大篇,全是大道理和法律条款,却没说到点子上,这就是无用功。大家觉得在写复查理由的时候,最大的困难是什么呢?

最后再强调一遍,这些信访复查的错误大家一定要避开!要是还有不明白的,或者有相关经历想分享,都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咱们一起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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