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信访须知

时间:2024-09-30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当您遇到司法问题或需要法律帮助时,人民检察院的信访部门可以为您提供支持。以下是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受理的信访事项范围:

1. 检察院处理决定不满:如果您对人民检察院之前做出的决定不满意,可以提出控告或申诉。

2. 公安侦查活动违法:如果您发现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有违法行为,可以提出控告或申诉。

3. 法院判决或裁定不满:如果您不服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或裁定,可以提出申诉。

4. 执行活动和监管场所违法:如果您发现判决、裁定的执行过程中或监狱、看守所的活动存在违法行为,可以提出控告或申诉。

5. 检察机关管辖的举报:如果您有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举报事项,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

6. 赔偿申请:如果您认为检察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可以提出赔偿申请。

7. 司法救助申请:如果您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可以提出救助申请。

8. 律师或辩护人权利受阻:如果您发现律师或辩护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受到阻碍,可以提出控告或申诉。

9. 检察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如果您反映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可以提出控告。

10. 检察工作建议:如果您对加强、改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有建议和意见,也可以提出。

11. 其他依法应当处理的事项:如果您的问题属于人民检察院依法应当处理的其他事项,也可以提出。

 

不予受理的情形包括:

已复查或审查办理:如果您的控告、申诉或举报已经依法复查或审查办理,或已作出终结决定,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通常不再受理。

应向公安机关提出的事项:如果您的问题属于公安机关职权范围内,应向公安机关提出。

 

应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事项包括:

1. 法院行为不满:如果您对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不满,应先向人民法院申诉或控告。

2. 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书不满:如果您不服这些法律文书,应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3. 民事审判程序或执行活动违法:如果您认为存在违法情形,应先提出异议、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4. 控告法官违纪:如果您要控告法官的违纪行为,应向人民法院提出。

5. 其他属于人民法院职权范围的事项:如果您的问题属于人民法院职权范围内的其他事项,应向人民法院提出。

人民检察院的信访部门是您法律诉求的重要渠道。确保您的诉求得到公正和及时的处理,是人民检察院的职责和使命。在提出信访时,请确保您的事项属于人民检察院的受理范围。

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招募特邀编辑,关注廉政信息,舆情动态,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欢迎您加入010-56212739、010-53387132、010-56212746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