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能

时间:2024-09-23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作为省级检察机关,其主要职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法律监督:依法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公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并在法庭上代表国家进行公诉。

职务犯罪侦查: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进行侦查。

法律监督建议:对发现的司法活动中的违法问题提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纠正。

公益诉讼:在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代表国家提起公益诉讼。

刑事执行监督:对刑罚执行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刑罚正确执行。

司法救助:对因犯罪行为受到损害的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

法律政策研究:研究法律政策,提出立法建议,参与法律修订工作。

普法教育: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内部监督:对本院及下级检察院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检察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相关部门合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犯罪。

国际司法合作:在国际司法合作框架内,与其他国家的检察机关进行合作,共同打击跨国犯罪。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通过履行这些职能,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招募调研员,关注廉政信息,舆情动态,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欢迎您加入010-56212739、010-53387132、010-56212746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