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主要职能

时间:2024-09-13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负责:

一、审判工作:审理法律规定由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以及对下级法院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案件

二、监督指导:监督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确保司法公正和法律的正确实施。

三、司法解释:对法律适用中的问题进行解释,指导下级法院的审判实践。

四、参与立法:参与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工作,提出司法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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