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机构设置

时间:2024-09-13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设有办公室(外事处)、政治部(机关党委)、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判监督庭、执行局、审判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总队、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跨区案件巡审协调处、编译处、技术信息处、涉法涉诉案件信息处、司法技术辅助办公室、纪检组、(监察室)、国家法官学院西藏分院。办公室下设档案科、秘书机要科、法制宣传科、督查督办科(人大代表联络室)。政治部下设宣传教育处(《人民法院报》驻西藏记者站)、法官管理处、政工人事处。执行局下设综合处、执行裁判监督处、执行实施处。研究室下设审判研究科、司法统计科、综合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下设行政接待科、财务科、涉法涉诉案件信息处下设综合分析科、信息一科、信息二科。国家法官学院西藏分院下设办公室、教研室。由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自治区编办批准设立的内设机构共有26个(含后勤服务中心),25个正处级建制。其中政治部、执行局下设6个副处级内设机构,办公室等5个部门下设14个科级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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