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没那么大权利,这“五不准”触犯一样就要罚!

时间:2024-09-12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村委会就是村里的老大,什么都要照他们说的做?这简直是无稽之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村委会有“5不准”,谁也别想欺负老百姓!

1、村委会无权认定村民的房子是违建,无权截留挪用私分农民的征收补偿款,更无权剥夺外嫁女的土地权益;

2、村委会是基层自治组织,无权对村民进行罚款或者惩戒,更无权对老百姓耀武扬威;

3、村委会无权随意收回农民的宅基地和承包地,更无权对本村的土地私自流转出卖或者出租;

4、村委会无权搞土地征收,更无权代替村民签字,老百姓不同意的不得强迫威胁;

5、村委会无权强迫村民捐款交钱。

这些行为村委会只要做了就是违法,农民朋友们若是遇到了村委会有这些行为的,一定不要放过他!敢仗势欺人的,咱们必须让他们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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