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有权查账,村委会的这些账目必须公开!

时间:2024-09-11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国家法律明确规定,村委会必须公开以下几类账目,这是村民自治和基层民主管理的重要体现,若是有村委会拒不公开或者弄虚作假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必受严惩:

一、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宅基地使用方案以及征收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方案必须公开

二、村集体财产的处理分配情况需要明确公开

三、土地补偿资金的收支明细村民有权随时查阅

四、农村土地的发包方案和承包合同等重要文件也需要向村民公开

村民朋友们如果在查阅账目的过程中受到阻挠或者发现了问题,有权举报并要求相关部门进行彻查。村委会的成员别以为自己把握着村里的资产就为所欲为,这些钱都是老百姓的,花多少,怎么花,花到哪儿都是必须经过村民们同意的。谁要是敢随意动这些钱,就让你下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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