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主要职能

时间:2024-09-09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主要职能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为四川省的最高审判机关,承担着多项重要职责,主要包括:

审判职责: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审理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以及对下级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

审判监督:对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审判工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司法公开:推进司法公开,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执行工作:负责执行本院的判决、裁定以及法律规定应当由本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司法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队伍建设:加强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提升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司法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审判工作机制,提高审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法律研究:开展法律适用研究,为立法和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参与社会治理:通过审判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其他职责:完成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履行这些职责,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四川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招募调研员,关注廉政信息,舆情动态,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欢迎您加入010-56212739、010-53387132、010-56212746

乡村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