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主要职能

时间:2024-09-06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主要职能

根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以下案件:

(一)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二)下级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三)对下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四)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监督指导全省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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