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牲畜检疫申报有关事宜告知书

时间:2024-07-3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作者:佚名

  广大牧户和牲畜贩运人:

  2024年起,动物产地检疫申报流程有所变动,请广大牧户注意以下事项。
一、停用“内蒙古兽医网”动物产地检疫申报流程,改为使用“牧运通APP”。请广大牧户在牲畜出栏前,提前下载“牧运通APP”。
二、请使用安卓系统下载。苹果手机无法下载“牧运通APP”,无法进行产地检疫申报。
三、动物检疫申报前,牲畜运输车辆必须进行备案,否则将无法进行检疫申报。牲畜运输车辆备案时需上传车辆品牌、型号、核载、总质量等信息。请广大牧民提前准备好以上信息资料,以便进行车辆备案。(详见畜禽运输车辆备案流程和动物产地检疫申报流程)

  东乌旗农牧和科技局

  2024年7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yw/nszd/xlgl/202407/t20240723_25460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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