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职责

时间:2024-07-18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职责

1.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省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2.负责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起草核与辐射安全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依法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并监督实施全省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全省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3.负责提出全省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全省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4.负责建立健全全省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生态环境政策、规划,起草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依法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拟定全省主体功能区划。

5.负责全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全省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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