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内设机构

时间:2024-07-17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内设机构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的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与标准处、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监察一处、监察二处、综合处、自然生态保护处、土壤和农村环境管理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生态环境监测处、水环境管理处、海洋环境管理处、大气环境管理处、环境应急管理处、核与辐射安全处、人事处、应对气候变化与科技财务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局。

其中,办公室主要负责厅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督查督办、行政后勤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省生态环境信息网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相关信访工作。

电话:65236088(信访)、653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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