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土地资源 要这样去使用!

时间:2024-05-29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为盘活省内土地资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特发文对《海南省乡村振兴促进规定》进行了解读。其中,明确了以下4种方法: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土地资源 要这样去使用!

1.盘活存量资源:支持采取租赁、联营、入股等方式盘活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农房、失去教育功能的农村闲置校舍、垦区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或者农房等存量资源,与共享农庄投资者合作建设民宿、旅游经营性设施等。

2.开发利用和流转土地: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入市或者合作联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开发利用。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畅通农村土地等城乡生产要素规范流转。

3.整合集体建设用地:通过村庄整治、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整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乡村产业项目;符合条件的农业种植养殖配套建设的辅助设施用地应当纳入农用地管理。

4.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用多种方式治理弃耕撂荒现象。撂荒耕地的,限期恢复耕种,无正当理由逾期一年不恢复耕种的,可以将撂荒耕地交由他人代耕、组织代耕或者通过引导土地经营权流转、提供托管服务等方式恢复耕种,并停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农业补贴。

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招募特约编辑,关注廉政信息,舆情动态,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欢迎您加入010-56212739、010-53387132、010-56212746

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