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时间:2024-05-28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1.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牵头管理外来物种,指导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

2.负责指导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

3.负责指导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

4.负责动物防疫以及与动物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

5.负责监管、指导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指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生态畜牧业、循环畜牧业工作。

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招募乡村振兴调查员,关注廉政信息,舆情动态,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欢迎您加入010-56212739、010-53387132、010-56212746

发展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