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可根据实际情况得到以下答复

时间:2024-05-15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相关规定,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会作出以下相应的答复:

向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可根据实际情况得到以下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5.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不属于厅负责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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