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 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是什么,有什么不同?

时间:2024-05-13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在上一篇文章里,小政向大家介绍了民事诉讼中适用于特别程序的案情。那么,除它以外的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朋友们都了解吗?在此,小政给大家做一个简单的科普,为之后的民事诉讼知识打个基础:

民事诉讼 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是什么,有什么不同?

普通程序,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和裁判第一审民事案件时,通常会适用的程序。

简易程序,是人民法院在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或者是虽然争议金额较大,但双方当事人都同意,所适用的一种简便易行的程序。

后者比起前者来说,简易在以下3点:

1.传唤、送达方式灵活:在简易程序时,法院可通过短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传唤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诉讼文书(包括裁判文书)。

2.审判组织简单:简易程序的审判组织大多只有一个审判员独任审理。

3.审理期限较短: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一般为3个月以内,符合规定的最多也只能一个月。

了解清楚这两种程序的区别,能够有助于帮助大家更好地准备和参与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朋友们能够跟着小政多多学习民事诉讼的相关知识,共同成长,为构建公正、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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