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主要职责

时间:2024-05-08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主要职责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主要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三牧”工作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

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研究拟订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承担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调查研究,参与相关政策的制定,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协调指导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和生产环境

3.统筹推进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牧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

4.负责农作物和牧草病虫害、畜禽和水生生物疫病的防治

5.负责农牧业行业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

6.研究制定大宗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

7.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牧业机械化等各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

8.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9.负责农牧业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工作

10.负责有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11.牵头开展农牧业对外合作工作

12.负责拟订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规划

13.负责农牧业投资管理

14.负责拟订农牧业农村牧区科研、技术推广规划和政策

15.指导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人才工作

16.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招募特约编辑,关注廉政信息,舆情动态,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欢迎您加入010-56212739、010-53387132、010-56212746

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