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资打假成员单位在林芝市联合检查

时间:2024-05-08     来源: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按照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总体部署,4月28日—29日,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合区高法院、检察院、公安厅、经济和信息化厅、供销合作社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林芝市开展了2024年农资打假监督检查。检查组由区农业农村厅分管领导带队,以“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深入米林市、巴宜区,对辖区内农药、兽药、化肥、农膜等农资经营门店,养殖企业、种植企业农资购买、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在经营企业和门店,重点检查是否具备生产经营资质、亮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是否建立健全农资进货、销售台账,是否做到实名购买登记,是否存在假冒、伪劣、过期情况。对农资产品,种子重点排查制售假劣、未审先推、“白皮袋”问题,肥料重点排查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农药重点排查无证产品、套证产品、过期产品、标签包装不合格等问题,农膜重点排查0.01毫米以下非标产品销售情况;对存在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在种植养殖企业,查看生产主体是否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是否执行农药使用间隔期、兽药使用休药期制度,农药、化肥、兽药等农资采购是否索票索证并建立使用台账;督促生产主体销售农畜产品批批规范出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

  此次检查出动车辆8台次,农业行政执法人员30余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5家。检查组把宣传法规、普及农安知识作为重要抓手,提高生产经营主体质量意识、维权意识,增强农资经营主体合法经营意识,普及科学施肥、农兽药使用、病虫害防治知识。现场向群众讲解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讲解假劣种子、农药兽药、化肥、非标农膜的鉴别方法等,发放宣传资料。

  对养殖企业药品仓库存放过期药品、合作社生产记录不规范、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不规范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了现场教育,并没收违规物资,对1家养殖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原文链接:http://nynct.xizang.gov.cn/xwzx/tpxw/202405/t20240506_4150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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