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主要职责

时间:2024-04-30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党中央和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主要职责

其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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