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县将8万尾鱼苗放归自然

时间:2022-05-1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近日,永福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中洲岛公园码头开展依法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加强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增殖放流活动。

  据了解,增殖放流的鱼苗由2021年办理案件中涉案人主动缴纳的生态修复金购买。此次活动将先后在永福县中洲公园、堡里镇、龙江乡等案发地水域进行,品种包括鲢鱼、草鱼和鲤鱼,预计向洛清江等水域共投放8万尾鱼苗。

  通过增殖放流活动,不仅严厉惩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行为,更是对生态保护的一次普法,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

  接下来,永福县将探索建立惩罚性赔偿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之间的链接机制,积极适用“增殖放流”等责任承担方式,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守护永福生态环境构筑强有力的司法屏障。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gl/t1187020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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