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严令:这五项征地规定,谁碰谁遭殃!

时间:2024-04-18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自然资源部门、人民政府官网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被征收地上房屋的补偿价格不得低于周边同类型房屋的市场价格,确保补偿价格在合理范围内。

国家严令:这五项征地规定,谁碰谁遭殃!

2.征地工作必须坚持“先补偿,后搬迁”原则。在补偿款没有足额发放到农民手里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擅自拆除农民的房屋。

3.严禁“拆违促拆迁”,农村的房屋由于历史原因,可能会缺少当前规定的手续,成为了所谓的“违建”。此时,对于符合条件的房屋,要优先补程序、补证件解决问题,决不能一刀切的拆除。

4.征地工作不可采用暴力手段或软暴力手段,逼迫农民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5.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必须足额发放到农民手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贪污、侵占、挪用、私分、截留、拖欠。

这些规定,在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中都有体现,是国家对征地工作的明确要求,也是保障农民权益的重要措施。无论是谁,无论其身份地位如何,都必须要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不得有任何违反行为。对此,朋友们是否支持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积极留言讨论,留下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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