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鄂伦鄂伦春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禁渔执法和通告宣传活

时间:2022-05-1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作者:佚名

  

  为保护渔业资源,促进渔业水域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根据2022年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下发的《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禁渔通告》要求,5月7禁渔期内,执法大队将加大禁渔执法力度,开展渔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保证禁渔期通告有效执行,维护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促进鄂伦春自治旗渔业持续健康发展。日上午,鄂伦春自治旗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大杨树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大队在大杨树镇开展禁渔执法工作和通告宣传工作。

  执法人员在水域道旁、早市、农贸市场、镇内水产品经营门店、卖鱼摊点张贴发放《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禁渔通告》150余份,渔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材料200余份,通过悬挂条幅现场宣传等方式告知天然水域禁渔期为5月1日至7月31日,禁渔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渔区进行捕捞或者收购、运输、储藏、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在做好宣传的同时,执法人员对自然流域和天然水域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对发现水域两岸的垂钓人员钓具、钓法、饵料、渔获物进行查看是否合法,向垂钓人员宣传渔业法律法规,发放宣传材料,积极引导垂钓爱好者摒弃陋习,树立正确的垂钓理念,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无序垂钓破坏水域生态环境的认识。同时执法人员并查看水域两岸是否存在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捕捞行为,是否有人使用电鱼机、地笼等禁用的渔具,是否在河内放网或者建造鱼床切断鱼虾洄游通道现象,通过检查执法人员发现多处存在拦河网和地笼网捕捞的行为,现场执法人员在确保安全区域工作的情况下对河域内多处渔网进行拆除并没收拦河网和地笼网10余条。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msdt/hlbe/202205/t20220509_20522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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