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 国家收回也要有补偿!

时间:2023-11-21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近几年,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国家不断掏出资金征收土地。有些不法分子眼馋这其中巨额的利润,就开始在一些偏远的农村地区散布谣言,声称土地是国家的,收回去也不用给补偿!这种言论不仅是捕风捉影,更是对国家政策的恶意曲解,农民朋友可千万不能相信。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指的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咱们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都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就算国家出于重大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农村土地,也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农民集体合理的补偿。

总之,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家收回土地也有严格的程序和规定,决不会没有补偿。我们应当相信国家的法律和政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因为谣言而产生恐慌和混乱。希望广大农民朋友们能够理性看待这个问题,不要被一些不法分子所利用,保护好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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