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饲总站发〔2021〕1 号 陕西省饲料工作总站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饲料行业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22     来源: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设区市饲料服务支撑部门(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杨凌示范区现 代农业和乡村发展局,韩城市农业农村局,各饲料生产企业:

  春节将至,为了确保全省饲料行业安全,保障行业健康发展, 现就进一步做好全省饲料行业春节期间相关疫情防控及安全生 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各级饲料服务支撑部门和饲料企业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饲料行业健康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饲料行业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管理,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堵塞各环节安全漏洞,抓好非洲猪瘟 防控,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切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二、突出重点,认真排查安全隐患

  春节期间容易出现不安全事故,各级饲料服务支撑部门要结合辖区内饲料行业实际,督促饲料企业开展安全重点环节排查, 杜绝安全隐患,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一)排查安全防护设施。饲料生产企业具体排查配电柜、配电箱是否有警示标识,生产区电源开关、人工采光灯是否有防 爆功能,高温设备是否有隔热层和警示标识,压力容器是否经过有相关资质机构定期检测,传动装置是否有防护罩,投料地坑入 口处是否有完整的栅栏,车间内吊物孔是否有坚固的盖板或四周有防护栏,所有设备维修平台、操作平台和爬梯是否有防护栏, 生产区作业人员是否配备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排查防尘防爆设备。具体排查是否使用脉冲式除尘器或性能更好的除尘设备,是否采用集中除尘和单点除尘相结合的 方式,投料口采用单点除尘方式,生产车间的粉尘浓度和排放浓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饲料加工系 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9081-2008)的各项要求,特别是在生产系统运行过程中,不得实施明火作业。

  (三)排查消防灭火设施。具体排查是否配齐消防栓或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设备,对易燃、易爆物品是否进行专门管理,生 产车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排查有毒有害物品。具体排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和检验检测中涉及浓酸、强碱等高腐蚀性及亚硒酸钠等剧毒物 质,是否有安全管控措施,是否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做到科学合理管控、贮存和使用。

  (五)排查非洲猪瘟防控。当前动物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饲料生产环节防控任务依然艰巨。各级饲料服务支撑部门和饲料企 业务必要时刻高度警惕,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面排查饲料原料采购、运输车辆消杀、生产厂区人员物品限制流动、生产厂区 环境监测等存在的隐患,毫不松懈采取有力措施开展饲料生产环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确保全省饲料行业安全。

  (六)排查新冠疫情防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坚持科学防范,减少聚集性活动,各饲料生产企业 要积极响应国家就地过年号召,切实做好饲料生产企业及职工个人新冠疫情防控,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狠抓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饲料行业服务支撑部门要将春节期间饲料企业安全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 究部署,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履职尽责,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一线,深入企业, 严格按要求和重点开展安全工作。

  (二)强化安全值班。各级饲料行业服务支撑部门和各饲料企业要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 2021 年 2 月底,建立健全安全值 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明确值班人员,明确值班责任,并公布值班电话,确保信息畅通。进一步落实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突 发安全事件要按程序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并积极进行稳妥处置。

  (三)务求取得实效。春节期间饲料生产企业安全排查工作要严格细致,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从操作 层面倒查倒逼,一查到底。要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安全责任落实长效机制,建立完善隐患排查体系,着力提升全行业安全水平。

  

   陕西省饲料工作总站

   2021年2月5日

  

  陕饲总站发〔2021〕1号.pdf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anxi.gov.cn/www/tzgggs7177/20210220/97505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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