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植物保护工作总站关于评选2021年度植保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时间:2022-04-22     来源: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区)植保植检站(农技中心):

  2021年,面对小麦条锈病大流行、草地贪夜蛾再次入侵、苹果蠹蛾阻截形势发生新变化,全省植保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榆林考察讲话精神,以稳粮增收为目标,扎实践行“公共植保、绿色植保、法治植保”理念,科学应对、迎难而上,全力打赢了“虫口夺粮”保卫战、苹果蠹蛾等重大疫情防控阻击战,扎实推动了农药减量增效与绿色防控融合,全省植保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总结经验,弘扬典型,表彰先进,争优创先,推动全省植保事业创新发展,省站决定对2021年度植保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年全省植保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植保机构和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植保工作先进集体

  1、工作推动有效。能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安排部署,强监测、优技术、抓示范,积极推广应用,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并能够圆满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2、宣传指导有力。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病虫疫情防控技术宣传,效果明显;在“陕西农业农村厅植保专栏”信息发布总量全省前6名且病虫测报年度考核前5名(市级单位)。

  3、防控成效显著。在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阻截防控中,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指导群众及时有效开展防控,成绩突出,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二)先进个人条件

  1、政治思想素养高。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始终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能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受到上级部门和领导的高度肯定。

  2、业务工作能力强。能按要求及时报送病虫疫情发生动态信息,未出现错报、漏报、瞒报等现象;能根据生产实际,科学制定防治技术方案,深入生产一线,指导群众科学防治;积极主动完成本职及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为植保工作顺利推进,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3、学习创新意识强。能积极主动学习植保新知识,引进适合当地的病虫防治新技术;善于思考,因地制宜,认真开展各项技术试验研究与示范推广工作。

  三、表彰名额

  1、植保工作先进集体22个,先进个人82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

  2、各市及杨陵区、韩城市植保工作先进单位采取自荐方式申报(不占分配名额),由省站研究确定。

  四、评选要求

  1、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逐级推荐。各市所推荐的先进单位和个人,需填写推荐表(一份)。先进集体另附先进材料一份,内容1500字以内。推荐的先进不得突破限定名额。

  2、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依据工作实绩,比照评选条件,认真遴选。

  3、推荐材料以设区市为单位,于2022年2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省站,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文耀东 联系电话:029-87317493

  邮 箱:snzbzhk@163.com

  附件:1、2021年度植保系统先进表彰名额分配

  2、2021年度植保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3、2021年度植保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陕西省植物保护工作总站

  2022年1月29日

  文1号综合科关于评选2021年度植保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通知.docx

  文1号综合科关于评选2021年度植保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anxi.gov.cn/www/zytz7147/20220217/97865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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