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第四批农业产业发展、第二批农业绿色发展与技术服务、第一批农业经营方式创新)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3-04-14     来源: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黔财农〔2023〕35号

  

  各市(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相关县(市、区、特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省级部门预算指标的通知》(黔财预〔2023〕1号)要求,经研究,现将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第四批农业产业发展、第二批农业绿色发展与技术服务、第一批农业经营方式创新)资金929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为保证资金到账的及时性和可调度性,省财政厅直接对省直管县办理资金调度,非直管县资金调度由相关市(州)根据文件办理,市(州)不需转下资金文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色粮食产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全省特色优势粮食生产主产区良种推广、新技术试验示范、绿色高效栽培技术的示范推广、全程新型先进机械化示范推广、加工升级、品牌建设、绿色和有机产品认证、蔬菜信息监测补助;粮食单产提升资金主要用于加快粮食作物高产技术集成示范,提升水稻、玉米、马铃薯三大主要粮食作物的单产水平。绿色防控资金主要用于粮食及重要经济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示范,马铃薯晚疫病预警与控制协作、农区鼠害监测防治协作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实施项目所需的物资材料及服务补助,包括购买药剂、药械、燃油、肥料、种子(植物种苗、种畜、种禽、水产种苗)、应用生物防治、综合防治、生态控制技术,修复诱虫灯等监控设施器械及调运、检疫处理、技术指导培训等费用;农药管理(农药安全示范县创建)资金主要用于农药规范化门店和主要农作物安全用药示范区创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粮油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推广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全省水稻、鲜食玉米、马铃薯、甘薯、小麦、油菜、大豆、薏苡、高粱、荞麦、蚕桑、中药材等作物绿色高产高效技术示范与推广;化肥减量增效示范资金主要用于水稻、玉米、油菜、马铃薯、大豆等主要粮油作物及果菜茶等特色优势作物,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绿肥种植、水肥一体化等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示范推广、氮肥定额示范、田间试验、耕地质量监测、土壤墒情监测、取土化验和肥料抽检化验、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技术培训等工作。农村“三变”改革示范村,主要用于支持18个村开展农村“三变”改革示范村建设,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二、各地要严格按照《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农〔2022〕168号)要求管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预算执行。各市县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照可执行指标、用款计划、资金支付申请和项目实际进度,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支付)或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授权支付)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严禁违规向代管资金专户等财政专户、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开发区(园区)或乡镇账户、平台公司账户、共管账户和代理银行内部结算账户转账,挪用国库库款。对委托代理银行发放的资金,严禁财政零余额账户或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先清算、后支付”或“超额清算”,同时不得支出后延迟资金清算或不清算。

  三、按照《财政部等11个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6〕24号)、《省财政厅等11个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124号)等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有关规定,分配给脱贫县(包括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的涉农资金可由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并按照县级制定的整合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管理使用。对于纳入脱贫县统筹整合方案的资金,绩效目标对应的指标按被整合资金的额度相应调减,不再考核该部分资金对应的任务完成情况。

  四、各项目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做好项目财务资料、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善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政府采购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

  五、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资金绩效目标一并分解下达(详见附件2)。按照“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原则,市(州)要加强对项目县的技术指导,督促项目县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运行监控,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进度,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取得工作实效。市县要按要求做好绩效自评工作,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第四批农业产业发展、第二批农业绿色发展与技术服务、第一批农业经营方式创新)资金安排情况表

  2.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第四批农业产业发展、第二批农业绿色发展与技术服务、第一批农业经营方式创新)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3月27日

  

  

  附件1: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第四批农业产业发展、第二批农业绿色发展与技术服务、第一批农业经营方式创新)资金安排情况表.xls

  附件2: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第四批农业产业发展、第二批农业绿色发展与技术服务、第一批农业经营方式创新)资金绩效目标分解表.xls

  

  

  

  

  

  

  

  

  

  

  


原文链接:http://nynct.guizhou.gov.cn/ztzl/snxmzjgs/202304/t20230413_790423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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