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一流动商贩售卖野生河鱼,被查处!

时间:2023-03-28     来源: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近日,略阳县兴州市场监管所接群众举报称:县鑫鑫市场一流动商贩在售卖野生河鱼。接到举报后,兴州市场监管所立即联合县农业综合执法队到被举报的市场进行检查。

  经过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卖菜摊位处摆放有疑似野生小杂鱼,现场查获86条。经询问当事人,当事人自诉是河道施工,看到有鱼搁浅,就捞回去拿到市场进行销售。因当事人对相关政策不知晓,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十年禁渔”和“禁渔期”相关政策的宣传,并对疑似野生小杂鱼进行了现场扣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对当事人非法销售野生小杂鱼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

  下一步,兴州市场监管所和县农业综合执法队将加强县域各环节监管检查力度,保持整治态势不放松,一经发现相关违法行为,严格立案查处,不断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斩断违法链条,维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anxi.gov.cn/www/gzdt7617/20230327/98187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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