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绿色生产补贴管理细则》政策解读
时间:2022-12-07 来源: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一、制定依据
按照市政府“一个部门原则上设立一个专项资金的要求”,前期,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上海市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农委规〔2022〕5号),明确了农业绿色发展及技术推广等8个支持方向,提出了强化管理要求,已印发各区和有关市属企业执行。在该文框架内,制定《上海市农业绿色生产补贴管理细则》,将种植业、蔬菜、畜牧、农机、渔业、监管等条线补贴对象、资金分配测算方式、有关补贴标准、工作考核办法等予以进一步细化明确,将有效推动本市农业绿色生产补贴政策落到实处,着力发挥出资金良好效能。
二、起草过程
市农业农村委自2022年初启动细则制定工作,期间多次与涉农区沟通了解相关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困难,与市财政局农业处、委内相关处室讨论,于6月份基本完成文件草拟工作。
2022年7月20日,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财政局,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各涉农区、市属企业、以及相关涉农经营主体意见建议。
2022年7-9月,市农业农村委和市财政局就《管理细则》制定情况进行多次磋商,并初步达成一致意见。
2022年9月13日,陆峥嵘副主任组织召开专题会,进一步研究讨论细则制定工作。
2022年9月26日,《管理细则》经市农业农村委2022年第10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主要涉及6个条线17项补贴内容。
(一)种植业条线。主要涉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油菜大豆)、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等补贴内容。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将中央财政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按照水稻种植面积予以补贴,其中:市属企业(单位)补贴260元/亩;涉农区具体标准由各区自行制定。
2、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油菜大豆)。对市下达各区及市属企业的种植任务面积予以补贴,其中:市属企业(单位)油菜补贴150元/亩、大豆补贴300元/亩;涉农区具体标准由各区自行制定。
3、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市属企业(单位)绿肥种植、冬季深耕,根据实际面积分别补贴75元/亩和50元/亩;有机肥使用、绿色防控技术应用等水稻绿色生产技术应用,根据水稻种植面积补贴15元/亩。涉农区具体标准由各区自行制定。
4、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光明食品集团、上实公司等企业按照年度实际回收处理数量补贴6000元/吨;涉农区具体标准由各区自行制定。
(二)蔬菜条线。主要涉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蔬菜农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蔬菜上网补贴)、地膜回收等补贴内容。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蔬菜农资)。市属企业(单位)根据蔬菜实际种植面积补贴50元/亩;涉农区具体标准由各区自行制定。
2、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蔬菜上网补贴)。市属企业(单位)上网绿叶菜种植补贴120元/亩次,其他上网蔬菜种植补贴50元/亩次;涉农区具体标准由各区自行制定。
绿叶菜单位面积全年补贴上限为5个亩次,其中夏季绿叶菜上市(6月1日--9月30日)2亩次及以上,冬季绿叶菜上市(12月1日--3月31日)2亩次及以上。绿叶菜和其他蔬菜轮作的合并计算,最高上限为5个亩次。
其他蔬菜单位面积全年补贴上限为1亩次。多年生蔬菜按年1个亩次计算,季节性菜田种植绿叶菜符合“两淡”期间上市条件并纳入计划的可纳入补贴范围,套种、间作蔬菜不纳入补贴范围。
3、地膜回收。市属企业(单位)按照年度回收数量补贴1500元/吨;涉农区具体标准由各区自行制定。
(三)畜牧条线。主要涉及强制免疫、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相关强制扑杀等补贴内容。
1、强制免疫补助。根据农业农村部和我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规定,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三个强制免疫病种实施“先打后补”。强制免疫疫苗补助单价、推荐免疫剂量、免疫次数在实施方案中另行明确。
2、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将中央财政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其中:对已完成初次免疫并佩戴畜禽标识的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补贴80元/头;对未完成初次免疫或未佩戴畜禽标识的仔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补贴40元/头。
3、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病害猪损失补贴800元/头,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80元/头。
4、畜禽养殖相关强制扑杀补助。本市对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品种,相关强制扑杀补助按照农业保险条款规定进行赔付,财政不再给予补助。未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品种,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文件精神给予补助。
(四)农机条线。主要涉及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提高蔬菜生产机械化率、推广侧深施肥技术等补贴内容。
1、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市实行统一的定额补贴标准,且中央、市级财政补贴定额原则上不超过该补贴机具市场平均价格的50%(其中,中央财政补贴定额按国家有关要求执行)。
2、推广绿色生产机械化技术。市属企业(单位)推广蔬菜生产“机器换人”市级补贴150元/亩次,推广侧深施肥技术市级补贴15元/亩。涉农区具体标准由各区自行制定。
(五)渔业条线。主要涉及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方式推广、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等补贴内容。
1、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市属企业(单位)补贴5000元/亩;涉农区具体标准由各区自行制定。
2、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方式推广。市属企业(单位)补贴100元/亩;涉农区具体标准由各区自行制定。
3、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市属企业(单位)补贴5万元/家;涉农区具体标准由各区自行制定。
(六)农产品质量监管条线。主要涉及绿色农产品发展补贴。
市属企业(单位)实现绿色发展种植业补贴70元/亩(其中绿叶菜按种植亩次计,最多计3亩次);绿色有机认证养殖业补贴2250元/吨、加工产品50元/吨;绿色生产基地养殖业补贴70元/吨。补贴上限:大米、绿叶菜30万元,其余种植业产品15万元;水产品(大水面养殖或不投喂饲料)30万元,其余水产品80万元;猪肉及产品150万元、禽蛋75万元,其余畜禽产品25万元;加工产品5万元。涉农区具体标准由各区自行制定。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9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nyncw.sh.gov.cn/zcjd/20221117/ea5716905b8e42a9baf42d7bcc1abd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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