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省农作物种子管理工作要点

时间:2022-12-06     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州)、有关县(市、区)农业(农牧)局,成都市农委,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单位:

    2018年全省农作物种子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实施《种子法》及其配套规章,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以抓品种强核心、抓企业强主体、抓基地强能力、抓管理强质量、抓服务强产业为工作主线,大力提升品种创新引导能力、良种供应保障能力、种业监管服务能力,稳定提高“川种”综合竞争力。总体目标是: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6%以上,新建现代种业基地10万亩,种子质量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力争不出现重大种子质量事故。请各地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抓好措施落实。

    一、深化现代种业改革,激发行业创新活力

    (一)深化种业体制改革。各试点单位要按照《关于加快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川农业[2016]94号)要求,巩固改革试点成效,进一步完善种业人才培养、评价、流动和分类管理机制,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热情,促进成果有效转化;鼓励科研院所与企业开展人才合作,通过短期受聘、承担项目或课题服务等多种柔性流动方式到企业从事商业化育种工作;鼓励其他农业科研院所按照试点方案要求,开展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

    (二)创新品种管理机制。按照绿色发展、市场消费要求,进一步优化品种审定标准,引导育种者选育抗病抗逆、适合机械化轻简化资源节约化、高产优质的农作物新品种; 进一步拓宽品种试验渠道,完善省级品种试验组别,优化品种试验布局;鼓励种子企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自主成立试验联合体,积极开展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强化绿色通道、联合体试验和企业自行试验的监督检查,将联合体试验纳入省级统一管理。

    (三)强化企业主体培育。积极推动人才、资源等要素向企业流动,引导种子企业和科研单位建立长期稳定合作的利益联结关系;在资金、项目上优先支持企业,支持种子企业开展商业化品种选育和应用技术研发,引导企业按照加工、消费需求,定向培育专用品种、突破性品种;引导企业树立卖种子就是卖服务的理念,将种子与农机、农技、农产品生产及加工整合,为农民提供全方位服务,在一、二、三产业融合上延长种业价值链;引导企业加强文化建设,树立守法诚信经营理念;引导企业树立保护意识,加强育种科研成果鉴定和品种权及专利保护;引导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在海外建立研发机构和基地,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二、加快品种培育推广,促进品种更新换代

    (一)加快新优特品种培育。进一步完善主要农作物特殊用途品种类型,加大优质专用、机播机收等品种的筛选力度,审定一批优质、高产、适应性强的新品种;继续做好主要农作物引种备案工作,引进一批优质高产、适销对路的优良品种;依法做好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宣传、培训和审查工作,加大优质专用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的筛选力度,抓好青稞、荞麦、油菜机收等特色经济作物的品种试验,为特色种业发展提供品种支撑。

    (二)强化良种示范推广。建立健全省、市(州)、县(市、区)三级良种展示示范网络,进一步加大水稻、玉米等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力度,积极开展马铃薯、油菜以及少数民族地区的青稞等特色优势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展示示范;做好主导品种筛选和推介,通过良种良法配套,加快良种推广应用,促进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和农业提质增效;做好推广品种的安全跟踪评价,对存在不可克服严重缺陷的、种性严重退化或失去生产利用价值的品种及时向种子企业反馈,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三)强化种质资源保护。强化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宣传培训,提高种子从业人员的植物品种权法律保护意识,减少侵权纠纷事件的发生;按照农业部第三次地方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三、加快育制种基地建设,夯实良种供应保障

    (一)强化制种基地建设和管理。各基地项目县实施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和国家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四川)建设项目,坚持项目建设月报制度,切实推进国家和省级优势基地建设;各基地县要切实加强基地管理,严格管制新建基地用途,规范基地准入行为,有效遏制无证生产、套购抢购、非法转基因种子生产等行为,确保基地稳定和生产秩序根本好转;积极探索制种全程机械化,大力推广农机农艺相结合的高产制种技术,促进制种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推行制种政策性保险,稳固提升制种风险应对能力和良种保障能力;大力推行“企业+专合社+农户”制种新模式,鼓励企业与农户建立利益共享机制,稳定制种基地。

    (二)强化南繁基地建设和管理。加快推进核心区新基地流转;细化南繁科研基地建设方案和南繁服务工作站建设方案,争取尽快立项,开展相关建设工作。成立四川省南繁服务工作站,具体负责与国家南繁办、海南省南繁管理局和基地县的对接协调工作,加强对我省南繁单位的管理和服务。

    四、提升监管服务能力,确保行业健康发展

    (一)深化种业法制建设。积极推进《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制修订和宣贯工作,深化种业法治建设。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科技赶场、微信、QQ等多种途径向科研院所、种子企业、经销商、用种户等多主体开展地方条例、《种子法》及其配套规章的宣传,在全社会形成依法治种氛围。

    (二)强化种子管理体系建设。各市(州)、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按照《种子法》和《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设立种子管理机构,依法行使相关职责职能,确保依法治种人员队伍稳定和经费保障支持。加强种子质检体系建设,培育和建设具备常规检测能力的县级种子质量检测站,鼓励种子生产和粮食主产区建设具有转基因和分子检测能力的县级种子质量检测站;鼓励社会资本和力量进入种子质量检测体系,积极培育第三方检验机构,逐步构建以省为龙头、市(州)为骨干、县为支撑、第三方为补充的种子质量监督检验体系。

    (三)强化种子行政许可管理。认真落实简政放权要求,严格按照《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取消企业注册资本和固定资产金额等规定,做好省、市(州)、县(市、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的分级审批工作。

    (四)强化“四种情形”网上备案。各市(州)种子管理机构要加强工作指导,督促县级种子管理机构做好网上备案工作。县(市、区)级种子管理机构要做好宣传培训,切实加强对委托生产种子、委托代销种子、设立分支机构和经营不再分装种子等“四种情形”的网上备案,力争实现种子全程可追溯管理。

    (五)强化种子质量和市场监管。加强品种试验、制种基地和种子市场的转基因监管,做好转基因预防、控制和监督工作;加强市场监管,组织开展春季市场检查、夏季基地巡查、秋季市场抽查和冬季企业督查,继续将近年来各级抽查中发现问题的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经营户和品种,以及部省确定的主推品种列为重点抽查对象,实行全覆盖抽查;加强对品种审定的监管,开展待审品种质量集中种植鉴定;建立种子市场秩序行业评价机制和企业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假劣和未审先推以及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种子行为;继续开展种子质量风险预警工作,对加工、包装前的杂交水稻和玉米种子进行海南纯度鉴定,及时处理、召回不合格种子,切实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六)落实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出台省级救灾备荒种子管理办法,科学制定省级储备计划,公开公正选择储备单位,认真落实好国家和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严格加强储备种子监督管理和质量检测。

    (七)强化种业信息统计分析。加强种业信息的采集、统计、报送和分析,为制定种业发展政策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各级种子管理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数据填报和审核,按时上报行业信息;各级种子管理部门要及时督促、指导辖区内种子企业填报基础信息,并加强数据审核,确保上报信息真实可靠。

    (八)提升种业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强种业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种子生产基地的实时化、空间化、精细化、可视化管理,以及种子质量的全程追溯和跟踪管理。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强化生产经营许可、品种审定登记、种子质量抽检、种子案件查处、市场动态、品种推广等种业信息的调度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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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9/2018/2/9/d53fbe7a615d4f78aa36a50876213ad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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