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项目全国各县级中心人员工作事项说明

时间:2022-11-08     来源: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     作者:佚名

  各县工委应认真管理好所属人员,积极主动地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乡村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积极主动开展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乡村发展的乡村振兴课题调研、法制宣教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一切行为接受党和国家及人民的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争取社会各界秉公支持、无私配合。简要说明如下:
  一、认真有效的管理本县工委,接受北京总部的领导和指导,做到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为乡村振兴建设服务。
  二、积极认真地开展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乡村普法工作,以及法律法规的司法实践探讨、社会调研反馈及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乡村振兴政策及惠农项目,为涉农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全方位的乡村振兴政策法规、乡村振兴咨询服务、三农舆情、法律咨询等服务。
  三、对国家重点关注的乡村振兴开展专题调研工作,如乡村振兴政策及项目落实反馈,社会热点、焦点三农现象等课题研究工作,要有立项、有计划、有重点、重实效地开展活动,提供涉农维权援助服务、法律咨询服务和行政监督服务时,以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弘扬正气,维护国家及人民利益为己任。
  四、用好“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的行业百网,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做好时代风貌、典型示例、新人新事、致富信息、成功经验的宣传工作,把关心农业、关注农村、关爱农民,特别是维护农民权益当做头等大事。
  五、以全心全意为三农服务为宗旨,注重社会效益,兼顾经济效益,在搞好公益服务的基础上,运用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政务百网的各项服务,真正做到发展经济、创富农民,助力乡村,服务社会,为乡村振兴发展建设贡献力量。
  六、认真管理本县工委的每个人员,切忌以调研、援助等名义收受当事人或当事单位的任何费用。提供法律维权服务和舆情监测服务,应依法依规收费。不准吃拿卡要,自觉抵制社会不良现象,严格区分公益服务事项和有偿服务的内容。请认真遵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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