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821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时间:2022-04-21     来源:农业农村部     作者:佚名

  国家高度重视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工作。一是持续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健全监测体系、完善制度标准,并以我部公报形式分别发布2014年、2019年全国耕地质量等级情况,为科学开展耕地质量建设和保护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加强耕地质量管理考核与审计工作,将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作为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压实地方耕地保护责任、落实耕地质量建设任务。三是加强耕地保护立法,推动修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加大永久基本农田实施特殊保护的力度。四是以耕地质量突出问题为导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退化耕地治理等,针对性开展耕地质量建设,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五是统筹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合理轮作休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还田等工作,持续促进耕地质量提升。采取有力措施,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耕地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建设及成果应用,完善耕地质量相关考核指标体系,加大耕地质量保护的考核力度,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加大对耕地质量保护的支持,促进耕地数量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并重,推动构建耕地保护长效机制。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tjsgls/202109/t20210928_63784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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