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7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2-04-22     来源: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粤农农函〔2021〕614号

  周晓云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如何进一步保护广东耕地问题的建议》(第1876号)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根基和命脉,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严格耕地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守牢耕地红线,支撑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一、夯实农村耕地基础

  (一)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制定方案措施。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

  神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认真谋划部署全省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在向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和政府发出的《关于印发〈2021年广东省粮食生产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委农办〔2021〕13号)中,把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作为我省粮食生产行动方案的主要措施,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推进复耕复种。把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作为落实粮食生产面积的重要措施。据对各地级以上市调度情况的统计,2019年全省耕地因各种原因导致弃耕撂荒面积96.37万亩,截至2020年11月,全省耕地撂荒面积降至64.09万亩。全省各地积极采取有力举措抓好贯彻落实,肇庆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肇庆市农村耕地弃耕抛荒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广州市组织开展了耕地“零弃耕”专项行动,大力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云浮市制订《关于印发云浮市全面推进抛荒弃耕和休耕轮作耕地复耕复种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云农农〔2021〕39号),落实责任,分解任务,有序推进抛荒弃耕和休耕轮作耕地复耕复种工作。三是统筹资金支持,加快灭荒进度。省农业农村厅已将今年用于开展双季稻轮作试点的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1.5亿元,结合全省粮食生产任务,指导各地采用“稻稻薯”“稻稻菜”“稻稻油”“稻稻肥”等模式,推动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提高农民收益。广州市2020年投入复耕复种资金1500万元,对种植大户、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使用广州市生产的商品有机肥每吨补贴300元/亩·年,列入大湾区“菜篮子”备案生产基地使用市属企业供货的商品有机肥,每吨补贴提高到500元/亩·年。四是强化科技支撑,确保取得实效。正加快应用遥感技术开展有关撂荒耕地监测工作,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我省耕地撂荒现象,支持有关技术支撑单位基于土地利用成果、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成果等,对疑似未耕种图斑进行监测。

  (二)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我省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截至2020年底,全省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2352万亩,立项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4.14万亩,按时完成国家核定我省的高标建设任务(含高效节水灌溉面积),有效促进耕地保护,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保障粮食生产安全。近期,还重点从两个方面进一步推进耕地保护工作。一是经省政府同意,6月4日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广东省农田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5年)》(粤农农〔2021〕151号),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通过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撂荒耕地整治和复耕整治,提升耕地地力,确保良田粮用,巩固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夯实粮食安全基础。二是打造广东省农田建设管理信息系统,把2011年以来各级各部门农田建设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使用等各阶段相关信息上图入库,实现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上图入库管理全覆盖和“以图管地”,在全国率先完成农业农村部门全面承接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工作,大大加强了对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前、中、后各阶段的管理。

  (三)优化垦造水田项目地块选址。自2017年我省大规模推进实施垦造水田工作以来,我省建立健全了“1+42”政策体系,在每一个垦造水田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指导各地科学做好地块选址,进行规模化垦造,要求将集中连片且面积不低于50亩的地块纳入垦造范围,确保垦造出来的水田成片连片可以方便后续规模化耕种。同时,建立出台垦造水田项目“三补偿一补贴”制度,做好项目后期种植管护,并对承包种植户进行资金补助,尽力减少改种水稻造成的损失,避免垦造出来的水田弃耕抛荒。截至2021年3月底,全省已动工垦造水田规模34.17万亩,已完工31.66万亩,已移交种植管护24.43万亩,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到2020年底垦造水田30万亩硬任务,同时,为支撑我省落实国家2020年新增下达的50万亩早稻种植面积和今年种植要求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不断提升耕地质量

  (一)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2017年6月,按照当时原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全省各地优先将水田等优质耕地且布局集中连片地块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形成321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有效支撑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另外,在2018年我省自行划定5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基础上,按照国家部署要求,以当时国土“三调”数据成果为底数底图,于2019年底划定形成了66万亩地类均为纯耕地的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同时,对划好的永久基本农田,严格用途管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变永久基本农田用途和布局,除国家规定的重大建设项目可以依法占用并按“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总体稳定”要求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外,严禁其他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在近期开展城镇开发边界试划过程中,尽量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切实守牢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和耕地保护红线。

  (二)持续实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自2012年我省建立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以来,省级财政按照粤东西北地区30元/亩、部分珠三角地区15元/亩标准,每年从预算里拿出一部分资金,引导市级、县级政府结合实际,配套投入补助资金,共同对上一年度承担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单位进行补助,提升农村地区及农民群众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积极性。截至目前,省级财政已累计下拨了约84.5亿元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在稳定各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优化完善农田基础设施、避免永久基本农田违法违规占用破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绿色发展加快提升耕地质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农业绿色发展的要求,集成推广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提升耕地质量,促进农民增收、农业绿色发展和耕地生态安全。据统计,“十三五”期间,我省共投入资金1.09亿元,通过采取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和酸化土壤改良等技术措施,累计应用面积达198.48万亩,其中推广秸秆腐熟还田63.83万亩、种植绿肥31.56万亩、增施有机肥21.77万亩、酸化土壤改良81.36万亩。项目实施后,项目区达到土壤有机质有所提升、耕地酸化程度有效缓解、耕地质量明显提升的目标,夯实粮食安全基础。

  三、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一)稳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制定《广东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5年)》,稳步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宽带、有网页、有持续运营能力”的六有标准,全面完成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县级运营中心和益农信息社建设工作。截止2021年2月底,全省村级信息员累计培训55.55万人次;全省依托益农信息社12316语音咨询累计人数3.81万人次,其中政策发布1.48万人次、技术咨询0.91万人次、市场信息0.89万人次、技术培训0.53万人次。

  (二)重视和支持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近年来,省财政以人才素质和收入水平为抓手,加强对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力度,着力提高粤东西北地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素质和收入总体水平。至2020年底,全省拥有全科医生3.9万多人,为实现大病不出县提供有力保障,2020年前三季度,全省县域内住院率85.5%,比2015年底的78.6%提升了6.9个百分点。2021年,省财政延续安排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41484万元,新增安排广东特支计划1150万元、珠江人才计划2,300万元,支持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三)重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针对乡村教师待遇、数量和师资水平等突出问题精准施策,出台多项政策给予支持。一是实施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山区和农村中小学校任教,稳定山区和农村骨干教师队伍,至2018年生活费补助标准达到每月人均不低于1,000元。2021年省财政安排补助资金22.52亿元。二是2021年省财政共安排0.9亿元用于落实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进一步吸引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提高我省农村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三是2019年起实施“银龄讲学”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符合条件的优秀退休教师、校长、教研员等到农村学校讲学,缓解农村学校优秀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矛盾,促进城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2021年省财政安排补助资金1500万元。

  四、引导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土地流转和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也是农村改革的基本方向。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推进。李希书记强调,要探索土地托管和土地股份合作经营等模式,在土地流转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马兴瑞省长要求,要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政策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贞琴常委亲自谋划、亲自推动、亲自指导承包地流转工作,2020年8月在全省农村承包地流转工作现场推进会上对推进农村承包地流转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作了再动员再部署。2021年5月省农业农村厅召开全省农业农村政策与改革工作会议暨农村承包地流转推进会,总结推广推进土地流转助推撂荒地复耕等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农村承包地流转等工作进行再推进。截至目前,全省农村承包地流转面积1776.12万亩,占全省农村承包地面积的50.45%,初步构建起“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发展格局。

  (一)加强政策创设,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激励机制。相继出台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等政策性文件,特别是2019年7月,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意见》,提出了含金量高、针对性强、务实管用的十条政策举措,明确要求各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土地流转奖补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加强对土地流转投入支持。各地也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政策,建立健全激励机制,9个地市和39个县(市、区)出台实施土地流转奖补政策。

  (二)加强试点示范,积极探索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有效途径。坚持遵循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从试点示范着手,鼓励基层先行先试,通过试点探索路径。选择91个乡镇和8个县(市)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奖补省级试点,以连片流转、适度规模、集约经营为导向,统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支持,探索通过“三统一”“两预两委托”“互换整合再流转”等方式,破解农业产业布局不集中、农村土地碎片化等难题,实现承包地相对集中连片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增城区实施“三统一”(统一整合、统一流转、统一招租)的流转整合模式,破解农业产业布局不集中、企业用地难和租地贵等难题,强化农业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推进农业产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开平市率先探索“两预两委托”(预整合、预流转,委托统筹经营,委托统一发包公开招标)模式,解决农村土地碎片化问题,逐渐形成一套可推广可复制的流转操作经验。阳山县推行“互换整合再流转”,出台系列政策文件,建立财政奖补机制,通过推动互换整合实现承包地相对集中连片,为推动土地流转创造良好条件。探索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制定《关于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实施方案》,指导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开展试点示范,采用“村社合一”的模式,鼓励和引导农民自愿以土地、资金入股,推行股份合作制经营,有效盘活利用集体资产资源。南雄市与土流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合作,以国有控股形式成立了韶关市首家县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负责提供土地交易培训、指导、评估、网上信息发布、合同签订等服务,并在镇、村相应设立了服务站点,形成了覆盖市镇村三级的流转市场体系。

  (三)加强经营主体培育,加快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创建,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和质量提升整县试点,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千百计划”,不断完善联农带农惠农机制,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全省纳入全国名录系统管理的家庭农场15.91万家,培育农民合作社5.1万家、农业龙头企业超过5千家。建设国家、省、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30个,扶持1153个村、100个镇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创建37个国家农业产业强镇,有效助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

  (四)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围绕粮食产业全产业链提升,在粮食加工、休闲文旅、农耕体验等领域组合发力,多维拓展主粮产业功能区间,促进粮食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一是编制出台《广东省发展现代农业与食品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在未来五年着力培育粮食、蔬菜、岭南水果等10个千亿级子集群以及茶叶、南药等5个数百亿级子集群,不断巩固强化农业与食品产业战略性支柱地位,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组织开展岭南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全产业链发展专题研究,摸清主要优势品种的三产产值,对优势特色产业现有资源、基础、发展潜力和前景进行深度研究分析。二是以评优示范助新业态壮大。举办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推介活动,积极申报评选全国休闲农业示范县(区)、示范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组织开展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示范镇(点)评选。截止目前,我省共有全国旅游示范县(区)10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32个,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147个、示范点407个;海纳农业公园、从化艾米稻香小镇等粮食主题的景点线路成为了民众假日休闲康养的热门之选,也成为群众了解农耕、体验农耕、重视农耕的平台载体。三是探索打造乡村产业发展平台矩阵。立足我省优势特色产业基础,以“补短强弱、扶优做强、全产业链集聚发展”为思路,构建“跨县集群、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乡村产业发展体系。申报创建广东南粤黄羽鸡产业集群、金柚、岭南荔枝、罗非鱼4个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积极统筹相关资金,高度重视粮食安全,重视耕地保护利用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如在推进丢荒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方面,2020年积极统筹相关省级资金2.3亿元,支持市县对撂荒耕地进行复耕复种,确保按要求落实国家安排我省新增50万亩早稻种植任务;在推进和规范土地流转方面,近2年省财政共统筹安排相关资金约1.16亿元,包括2019年从省级乡村振兴战略资金中统筹安排土地流转奖补资金约0.4亿元,2020年从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农村公益事业奖补资金中安排7591万元用于部分县开展土地流转整县试点改革;在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方面,2020年安排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信息进村入户资金1亿元,安排约0.6亿元用于创新创业高素质农民培育;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2020年安排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中央财政资金约16亿元。此外,我省推行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后,将大部分资金下达市县(其中2020年下达省级涉农资金262亿元),并将耕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都列为考核任务,可以为其提供更充分的资金保障,根据市县报备情况,2020年各市县用于耕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及粮食安全的省级涉农资金约19.2亿元。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做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是强化实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按照我省要求,继续安排省级补助资金,持续实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对承担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给予补助,保持政策连续性。同时,积极争取省财政厅进一步提高粤东西北地区资金补偿标准,加大粤东西北地区省级资金补助力度,使承担了较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粤东西北地区得到更多实惠,更好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二是优化形成新一轮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待国家明确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政策后,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利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契机,逐级分解下达各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并在现有永久基本农田基础上,组织各地对辖区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进行适当优化调整,形成新一轮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

  (二)开展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一是压实整治撂荒复耕复种责任。继续夯实各级党委、政府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明确各市、县、镇级党委、政府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整治撂荒耕地复耕责任,严格对撂荒耕地复耕实行双指标考核。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在《广东省农田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中提出加大整治撂荒地的资金投入,为完成今年的整治任务,建议省财政对粤东粤西粤北或老少边穷地区的撂荒地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倾斜支持,对流转撂荒地恢复种植水稻的,给予相应补助。三是省自然资源部门配合开展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将国土“三调”发现的现状耕地上未种植、种植了非粮作物地块数据移交给农村农村部门,并积极配合其组织开展撂荒耕地基本情况调查,逐村逐户摸清底数,建立信息台账,并制定整改方案,引导农民群众复耕复种,坚决避免现有耕地因种粮管护不到位而再次变为非耕地,导致全省实有耕地进一步流失减少情况发生。

  (三)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一是贯彻落实《广东省农田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5年)》。加强和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落实资金投入保障、督导检查和奖惩制度,计划到2025年,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318万亩,改造提升335万亩,统筹发展28万亩高效节水灌溉(最终均以国家实际下达我省任务为准)。二是加紧制定出台《广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对高标准农田的田、土、水、路、林、电、技、管8个方面进行全面谋划,务求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实现高质高标。三是加快广东省农田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开发信息系统移动巡查功能,将农田建设、使用、管护等情况一图统管,利用卫星遥感和实地巡查相结合强化对高标项目的建后实地监管。加强技术服务力量,建立健全技术支撑工作机制,为上图入库、标准制定、统计调查、耕地质量监测等提供技术服务支撑。

  (四)实施新一轮垦造水田三年行动计划。按照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的《广东省垦造水田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要求,在做好上一轮垦造水田项目验收报备等相关收尾工作基础上,组织各地严格按照项目地块集中连片选址要求和“三补偿一补贴”制度,落地实施好新一轮垦造水田工作,在充分保障非农建设项目水田占补平衡需求的同时,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做好水田地块种粮管护,坚决避免垦造出来的水田被弃耕抛荒。

  (五)探索建立耕地保护动态监测监管机制。应用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探索建立“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立体动态信息化监测监管机制,每年对我省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现状进行监测,并重点对垦造水田等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种植管护情况进行专题监测,及时发现问题、提出预警,并将耕地“非粮化”问题移交农业农村部门进行整改,确保耕地真实可信,坚决防止耕地撂荒或种植非粮作物。

  (六)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一是指导尚未出台推动承包地流转鼓励政策的市县,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出台推进承包地流转激励政策。二是督促指导开平市等8个试点县(市、区)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试点进度,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土地流转等改革经验固化提升,及时将改革探索的成功经验上升为制度安排。三是鼓励和支持市、县结合实际分层次开展土地流转奖补试点,不断探索更多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有效途径,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四是健全家庭农场培育机制,完善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示范创建、职业培训等扶持政策,指导家庭农场规范化管理,加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力度,做好示范家庭农场创建认定工作,支持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农业农村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7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吴国辉 020-37288620)


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rdjy/content/post_33430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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