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第四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06     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海南大学、省农业科学院、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第四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农种畜函〔2022〕17号)要求,为做好第四届全国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及农业农村部、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

  (二)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学风严谨,作风优良,遵纪守法,无违纪、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和学术不端行为。

  (三)从事畜禽(蜂、蚕)遗传资源评价保护利用、遗传育种领域的科研、教学、生产、推广工作,熟悉行业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在行业内有较高影

  响力。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技术专家组成员,第一届海南省遗传资源委员会成员,畜禽新品种(配套系)的培育人,以及主持并获得畜禽遗传资源评价、保护和利用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的人员。

  (四)来自科研院校、推广机构、种畜禽企业(“国家畜禽种业阵型企业”优先)等单位的专业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在非政府科研组织和境外机构任职。

  (五)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工作。

  (六)责任心强,热爱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事业,有时间和精力参加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工作。

  二、推荐数量

  原则上每个专业领域推荐专家限2名,专业领域涉及多个畜种的,如家禽Ⅱ和特种家畜,可推荐3人(但每个专业领域不超过2人)。

  三、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填写《第四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2),以及《第四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表(单位推荐表)》(附件3),于9月2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报送至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同时将汇总表和推荐表的电子版发送至hnsxmjstgzz@hainan.gov.cn。

  联系人及电话: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倪世恒,13876286117;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成宏,1333761827。

  

  附件:1.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第四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农种畜函〔2022〕17号)

  2.第四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信息汇总表

  3.第四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表(单位推荐表)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第四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农种畜函〔2022〕17号).pdf
附件2.第四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信息汇总表.docx
附件3_第四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表(单位推荐表).doc


原文链接: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xztz/202208/t20220829_32557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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