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通报第32期——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杨增权在全省长江禁捕暨渔业高质量发展现场会上的讲话

时间:2022-04-21     来源: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编者按:9月27日,全省长江禁捕暨渔业高质量发展现场会在池州市召开,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杨增权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杨增权同志的讲话予以刊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在全省长江禁捕暨渔业高质量发展

  现场会上的讲话(摘要)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 杨增权

  (2021年9月27日)

  

  同志们:

  长江禁捕退捕是维护生态安全,修复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措施;发展渔业生产是丰富“菜篮子”、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应有之义,是粮食安全的内涵所在。二者统一于永续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大局,相互促进,相互支撑,我们既要坚定不移地抓好长江禁捕,还要理直气壮地推动渔业经济发展;既要坚决果敢禁渔,也要满怀豪情养鱼,全产业链发展渔业生产。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长江禁捕工作任重道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任务艰巨

  长江“十年禁渔”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全局计、为子孙谋作出的重大决策。经过去年的集中攻坚,我省全面完成了长江禁捕退捕目标任务,取得了全国“优秀”的良好业绩。今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持续加强长江禁捕日常执法监管和案件查办,持续开展打击非法捕捞和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加大对“三无”船舶、“捕运销”链条化和禁用渔具销售等查处力度,形成了高压严打态势,各地均未发现规模化的违法捕捞现象。“十年禁渔”的理念基本做到深入人心,“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氛围越来越浓,全省长江禁捕秩序总体良好。

  但是,从农业农村部、公安部暗访和“四清六无”回头看核查情况看,我省长江禁捕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和短板。如少数地方非法垂钓、“三无”船舶、非法网具还没有完全管到位,部分水域仍存在偷捕等违法违规行为,部禁捕专班多次向我省交办涉及禁捕退捕、渔民安置、利益诉求等来信,部分市县渔政信息化建设进程晚于预期等。当前,在长江或湖泊的螃蟹陆续进入生殖洄游期,很有可能出现受暴利驱使而铤而走险偷捕江蟹湖蟹行为,禁捕管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须臾不可放松,要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明查暗访,逐一销号,确保长江“十年禁渔”铁令生威。

  第一,要深刻认识长江禁渔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定一禁十年的决心。中央领导同志对长江禁渔始终关心关注,一有新动向、新问题就作出批示。近期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对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作出批示。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长江生态的恢复是个长期复杂的过程,当前正处于爬坡过坎、逆水行舟的关键阶段,容易出现松劲懈怠情况,稍有不慎就会前功尽弃。我们要保持战略定力,久久为功、毫不松懈、扎实推进。要按照“一年起好步、管得住,三年强基础、顶得住,十年练内功、稳得住”的总体思路,把长期工作阶段化、具体化,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目标一个目标完成,慎终如始、善作善成,积小胜为大胜,促进“十年禁渔”行稳致远。

  第二,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禁捕水域垂钓管理。长江禁捕之后,渔业资源得到一定恢复,生产性垂钓已成为破坏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的重要因素。如果禁捕水域垂钓行为得不到约束限制,就会呈现愈演愈烈之势,最终对禁捕秩序形成冲击。今年,厅长信箱咨询长江禁捕垂钓政策的留言多达20多条,表明社会各界对此事很关注。《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明确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不得游钓。《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第五条第一项规定:在禁捕区域、禁捕期限内垂钓的,由农业农村部门依法查处。因此,我省从法律法规角度已经明确了对禁捕区域、禁捕期限内垂钓的全面禁止和管理。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释疑解惑工作,有序引导依法垂钓。要严厉打击以捕捞生产或以交易为目的的垂钓行为,严格防范天然水域钓获物上市交易和进入餐饮环节交易。

  第三,要强化制度保障,加强相关船舶清理整治和规范管理。省禁捕办就相关船舶清理整治和规范管理多次做出部署,各地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禁捕水域相关船舶基本做到规范管理,“三无”船舶、大马力快艇大幅减少。但从近期调研、暗访情况看,此项工作各地开展的程度不一,一些地方乡镇自用船、“三无”船舶、大马力快艇管理不到位仍是长江禁捕水域非法捕捞最大的隐患。船舶清理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任务重、涉及部门多,需要党委、政府重视,部门密切配合,才能取得实效。最基础、最关键是对辖区水域所有船舶进行摸底登记、清理整治、规范处置。对停泊在禁捕水域无明确合法用途、无具体活动范围、无具体技术规范的农民自用船舶、住家船舶、“无主”船舶、废弃船舶收缴拆解;对渔业船舶、运输船舶、客运船舶、餐饮船舶、旅游船舶、机修船舶等合法船舶,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规范化管理;对停泊在禁捕水域的农民生产生活所必须的自用船舶,纳入乡镇自用船管理。辖区范围内内河、湖泊、水库等天然水面相关船舶可参照禁捕水域进行清理整治和规范管理。

  第四,加快渔政管理执法装备建设,建立人防技防相结合、水面岸上相协调、上下游左右岸相呼应、行政法治相统一的执法监管体系。这里重点强调一下渔政信息化建设工作。从近期调度情况看,我省渔政信息化建设总体进展顺利,但进展不平衡。为确保“一张网、一张图、一平台”的渔政信息化系统顺利运行,各地建设的雷达、监控、市县渔政信息中心要积极与省渔政调度指挥中心做好对接,实现各站点互联互通、省市县互联互通。要不断提高渔政人员运用信息化工具的能力,确保信息网络畅通、高效运行、发挥成效。“十四五”期间,农业农村部、国家发改委实施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项目,加大对渔政执法能力建设支持力度。今年第一批项目在沿江6个县(市、区)实施,各项目县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建设标准,精心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监管和绩效评估,确保项目建成后发挥预定功效。

  二、高质量构建安徽渔业发展新格局,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十三五”期间,我省渔业克服外部环境复杂多变、自然灾害频发重发、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等不利因素影响,加速推进转方式调结构,全面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大力实施稻渔综合种养百千万工程,积极开展水生生物保护行动,渔业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渔业生态保护取得显著成效。一是渔业经济规模不断壮大。2020年,全省水产品总产量232.4万吨、渔业经济总产值924.4亿元、渔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796元,分别较“十二五”期末增长11%、24%、50%,为经济发展、脱贫攻坚、保障“菜篮子”有效供给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渔业绿色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全面完成县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任务。创建了一批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示范县和“五大行动”示范推广基地。认定了一批国家级、省级水产(原)良种场,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跃居全国第二位,成为全省水产品产量主要增长点。三是渔业安全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连续多年保持重大事故零增长,创建国家级、省级“平安渔业示范县”分别为6个和22个。坚持“产出来”与“管出来”相结合,水产品产地抽检合格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9%以上。组织实施水生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启动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未发生区域性重大水生动物疫情。四是渔业融合发展取得新突破。培育水产品加工企业168家,水产品冷链物流基地88个。创建一批渔业区域公用品牌、中国驰名商标和省名牌水产品。休闲渔业经营主体达6410家、产值37亿元,位居全国第10位。连续4年承办“中国国际现代渔业暨渔业科技博览会”,提升了“皖”字优质水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五是渔业资源养护取得新成效。“十三五”期间,累计投入资金1亿元,人工放流经济鱼类24.7亿尾(粒)、胭脂鱼210万尾、大鲵8800尾。连续4年开展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我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水平。六是渔业综合发展能力实现新提升。“十三五”期间,利用渔业油补资金退减捕捞机动渔船1万余艘,支持开展了稻渔综合种养、养殖池塘改造、山泉流水养鱼、工厂化养殖以及渔政信息化装备配备。统筹引导各类资金支持渔业基本建设,建成了一批水产种质资源场和渔港。

  “十四五”时期,是我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度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加速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加快渔业渔政改革、赋能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渔业产业必须服务重大战略布局,主动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复杂严峻环境成为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挑战”。当前,我国经济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深度调整期,百年未遇之大疫情的持续影响期和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国内水产品消费需求增加,部分大宗水产品价格涨势明显,水产品市场深层次调整,人们对优质水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我省要以工业化思维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优化养殖基地布局,保持养殖面积稳定,扩大养殖加工规模,完善全省养殖、精深加工、全球增值的产销体系。

  (二)产业深度融合成为渔业高质量发展的“加速器”。今年,善于“用市场的逻辑谋事,用资本的力量做事”成为广泛调动和激发全社会的发展动能和发展潜力的新要求。水产产业作为十大绿色食品千亿元产业之一,加大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力度,启动绿色生产基地、水产品加工及品牌等全产业链打造工作,进一步延链补链强链,不断拓展渔业新功能,为促进绿色、健康、安全水产品养殖转型发展提供了动力支撑,渔业绿色转型发展将迎来新的机遇。

  (三)生态绿色导向成为渔业高质量发展的“主旋律”。今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要求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新一轮“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印发池塘养殖尾水治理专项建设规划,都对池塘养殖尾水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养殖尾水治理工作抓得好不好、牢不牢、实不实,是检验我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

  站在新的起点上,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对标对表水产品保供硬任务、资源环境硬约束、提高竞争力硬要求,在保数量、保多样、保质量方面实现新突破,在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方面实现新突破,在劳动生产率、资源转化率方面实现新突破。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重点要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抓住两个关键,挖掘四大领域,守牢四条底线,切实抓好四项重点工作。

  (一)紧紧抓住两个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障粮食安全,要害是种子和耕地。对于水产养殖业来说,也要抓住“水域”和“良种”两个关键,稳定并优化养殖水域滩涂发展空间和打好水产种业翻身仗是当前产业最重要任务。“水域”是渔业生产的“命根子”,是发展养殖的重要生产要素,要依法保障养殖生产空间。目前,我省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还未实现全覆盖,部分已发布的规划质量不高,存在不符合相关编制要求、超越法律法规之外盲目扩大禁养区、把稻渔面积纳入养殖区的问题,要及时按程序进行修订后重新发布。部分地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尚未得到有效落实,有33个县(市、区)的发证率低于10%。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和工作推进力度,力争年底前全省发证率达到80%以上。“种业”是渔业产业的“芯片”,是提升水产养殖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环节,种源芯片更是我们面临的“卡脖子”难题。首先要开展好首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摸清家底,构建种业发展数据库,此次普查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要克服困难,给予相应人财物的支持,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其次要进一步规范水产良种生产秩序,按照“控制数量、提高质量、加大支持、强化监管”的思路,严格做好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认定,加大国家级、省级原良种场支持力度,提升原良种保种供种能力。再次要加大科研攻关力度,加大对重点品种和重点水产良种企业支持力度,加快推进“产学研”“育繁推”一体化建设。

  (二)挖掘四大养殖领域潜力。一要提高池塘生产水平。全面对标学习沪苏浙,我省池塘养殖单产和基础设施建设存在较大差距。要大力挖掘现有池塘生产潜力,从池塘标准化改造、科技装备水平提升上强基础,从良种推广、品种结构调整上攻单产,从渔业品牌培育上提效益。二要规范发展稻渔综合种养。认真落实防止耕地“非粮化”“非农化”的政策要求,严格控制沟坑占比,积极推广无沟坑种养模式,规范拓展渔业空间。三要积极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依法制定发布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专项规划,支持依法合理开发利用大水面渔业资源,科学规范开展渔业增殖,鼓励多种经营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守住渔业发展空间。四要示范推广设施渔业。要积极引导养殖水域、劳动力、资金、科技、装备等生产要素向设施养殖领域流动,支持水产集装箱养殖、圈养桶养殖、池塘循环流水养殖、工厂化养殖及山泉流水养鱼等设施渔业发展,打造一批“零排放”圈养绿色高效循环养殖技术模式样板,提高水产养殖全要素生产率助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

  (三)牢牢守住四条安全底线。一是质量安全底线。要坚持问题导向,大力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强化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管理,突出抓好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兽药残留超标、非规范药品使用等治理工作。要认真落实白名单制度,及时报送警示信息,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夯实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基础。二是生物安全底线。要将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与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执法紧密结合,依法查处经营、运输水产苗种未附检疫合格证明、跨省引进水产苗种到达目的地后未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提高水产苗种生产、使用企业和经营户依法防疫意识,力争2022年底实现水产苗种产地申报检疫率和检疫合格出证率双100%的目标。三是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今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我省反馈指出南漪湖流域水产养殖尾水等现象,相关市县要严格抓好问题整改工作,确保问题改彻底、不反弹,其他市县也要确保不出现类似问题。各地要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积极引导养殖主体加大尾水治理资金投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实现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四是渔业船舶安全底线。要进一步强化风险防范和源头治理,大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深入开展水上安全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全链条全领域筑牢渔业船舶安全防线,确保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继续平稳向好。

  (四)切实抓好四项重点工作。

  一是强化水生生物保护工作。首先,我厅将在安徽境内“一江八河”及44个水生生物保护区等禁捕水域和淮河、新安江等重点水域系统布局,组织开展定期定点连续监测、重点物种跟踪调查等工作,加强长江禁捕效果评估和水生生物完整性评价,科学准确掌握我省水生生物资源动态。各地要主动配合,履行主体责任和法定职能。其次,要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落实管理执法队伍,加强设施设备建设,加大勘界立标任务落实,进一步明确保护区范围、功能区及四至界限,提高保护区的管理水平和效能。要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红线管控要求,不得为减轻禁捕、环保督查等压力随意调整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第三,要加强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做好行政许可审核、水生野生动物标识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等活动依法依规开展。开展好拯救江豚保护行动计划。

  二是做大做强水产品加工业。要进一步完善对渔业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充分运用市场的逻辑、资本的力量赋能“双招双引”,加快“江淮小龙虾” 等重点水产品产业集群建设。要在优化布局上下功夫,提升水产品加工业聚集效应;在延链强链上下功夫,提升水产品加工业整体质量;在培育品牌上下功夫,提升水产品市场竞争力;在科技创新上下功夫,提升水产品加工业核心竞争力,促进渔业产业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转变,做大做强渔业绿色食品产业。

  三是抓实渔业统计工作。渔业统计是依法履行国家统计调查职能,是国家发布使用渔业统计数据的唯一来源。要抓好统计制度执行,确保渔业统计机构真设置,具体工作有人干、数据有人报、经费有保障、任务能完成。要抓好统计数据质量,确保统计数据数出有源、数出有据,经得起国家、全省统计执法监督检验。要抓好统计数据服务,善于运用渔业统计数据开展分析研判,把大势趋势预判好,把渔业经济的基本面、增长点分析好,把影响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大小“气候”判断准,把制约发展的短板问题研究透,把推动发展的亮点变化讲清楚,用数据讲好安徽渔业的发展故事。

  四是加快渔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地见效。2021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启动了新一轮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工作。目前,两批资金全部拨付到各市及相关县。要继续落实市、县长负责制,实行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及时制定实施方案,研究出台配套措施和制度办法,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强化监督检查,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妥善解决政策执行中的实际问题。要突出政策导向,强化培训宣传,明确支持范围、支持对象、支持方式,吃透政策,掌握要领,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政策引领作用。

  最后,我再强调一下渔业渔政行业自身建设。各级渔业渔政主管部门要在感悟伟大建党精神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切实加强长江“十年禁渔”和渔业高质量发展的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要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渔业渔政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继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牢固树立服务基层、服务渔民的意识,提高服务效能。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不逾“红线”、不越“底线”、不碰“高压线”,坚持在廉洁自律上练就过硬功夫。

  


原文链接:http://nync.ah.gov.cn/ggfw/wnyq/55947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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