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行普查试点外业工作样品包装物资采购的公告

时间:2022-08-09     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行普查试点外业工作样品包装物资采购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具备相应服务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云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行普查试点外业工作样品包装物资

  (二)项目单位: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采购预算:12万元

  (五)品种数量要求:

  

  注:(1)本采购清单中所列清单项为预估采购项,最终以实际采购项、经验收合格后的实际交付项及其数量为准;

  (2)本采购清单中除了耗材类别外,其他各项规格、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如出现引用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情况,则仅起参考作用,报价人可选用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该参考技术规格要求的产品报价,同时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

  (六)质量要求

  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供货时必须附产品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货物完好,物品配件齐全。采购物品印字要求为:自封袋及布袋:直接印字;塑料桶及标本盒:印字的不干胶贴纸粘贴。

  (七)质保要求

  质保期限如果没有明确要求的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

  (八)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九)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十)付款方式

  采购合同签订后无预付款,按照实际供货情况(乙方送货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且经甲方验收合格的供货量×合同相应单价价格进行结算。

  二、采购商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开标当日的查询为准,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2年8月9日至2022年8月11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

  (二)地点:云南省农业农村厅415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华路169号办公大楼附楼415室)。

  (三)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询价文件时需要携带下列原件:(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17:00(北京时间),地点为:云南省农业农村厅415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华路169号办公大楼附楼415室】(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电话

  字老师:0871-65749405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8月8日

  (拟稿人:字春光 审核人:潘文斌)


原文链接:https://nync.yn.gov.cn/html/2022/caigougongkai_0808/389120.html?cid=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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