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7-20     来源: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琼农字〔2022〕249号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为促进我省外向型农业发展,充分发挥农产品贸易特别是出口带动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重要作用,加快推动农业贸易转型升级,省农业农村厅决定在全省开展省级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以下简称省级农业国贸基地)创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推进乡村振兴、贸易高质量发展和扩大农业对外开放的决策部署,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遵循农业国际化的普遍规律和农业国际贸易规则,以促进农产品出口、提高农业国际竞争力为目标,以增强市场主体国际意识、质量意识、规则意识、品牌意识为导向,以强化现有产业特色优势、对接国际质量标准、培育出口农产品品牌、建设国际营销促销网络、完善公共服务保障为重要内容,加快培育建设一批面向国际市场、对标国际标准、打造国际品牌、迈向国际价值链中高端的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

  二、年度目标

  2022年,围绕海南省特色优势农产品,聚焦生产、加工、贸易、服务贸易等环节领域,认定10个左右产业集聚度高、生产标准高、出口附加值高、品牌认可度高、综合服务水平高的省级农业国贸基地。

  三、申报主体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一是市场主体自主建设的基地;二是政府主导的跨村跨镇跨县的区域性基地。主要包括生产型、加工型、贸易型和服务贸易型四类。

  生产型基地:以种植、养殖原料为主的出口农产品生产、初加工基地。加工型基地:以收购、进口、采捕原料加工为主要业务的基地。贸易型基地:以向农产品出口企业提供综合性贸易服务为主的基地。服务贸易型基地:从事跨境农牧渔业生产性服务或对外提供种业、农资、农机、培训等涉农服务业务的基地。鼓励包含其中两种类型以上的复合型基地申报,申报主体可结合自身突出优势,明确主要类型。

  (二)申报条件

  一是以2019—2021年年均出口额计,加工型基地应达到200万美元以上;贸易型基地应达到300万美元以上;生产型基地应达到50万美元以上。对脱贫地区组织申报的出口特色鲜明、联农带农作用显著的基地,可适当放宽标准。申报服务贸易型基地的市场主体,应有在境外开展或向境外提供农业生产服务的业务;原则上近3年年均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农业服务出口额(或境外农业服务营业额)不低于50万美元。二是出口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已在海关部门注册备案(产品无备案要求的除外);在境外开展农业生产服务业务且有投资实体的,应按照规定已在有关主管部门完成对外投资备案;鼓励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内市场主体积极申报。三是近3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重大动植物疫情疫病、环保和安全生产事故,未因失信等原因受到行政处罚。

  四、申报程序

  (一)地方推荐。各市县农业农村局受理辖区内出口经营主体申请及跨村、跨镇联合申请,重点对申报主体近3年年均出口额和营业收入、注册备案情况等指标性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对近3年质量安全、重大疫病疫情、环保、安全生产、诚信经营等方面情况进行着重核查,筛除有相关不良情况的申报主体,避免给后续基地认定和建设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省属经营主体和跨市县联合申请直接报省农业农村厅。

  (二)组织评审。收到各市县农业农村局书面推荐意见和申请材料后,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认定基地名单。

  (三)公示认定。经公示无异议的基地,由省农业农村厅认定为海南省“省级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发布公告。基地认定有效期为3年,由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实施动态管理、有进有出。

  五、支持政策

  (一)专项资金扶持。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的通知》(琼府办〔2021〕65号)规定,对获得省级农业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的主体给予不高于30万元奖补。

  (二)宣传推介和出口精准服务。经验收评审后,由省农业农村厅认定为海南省“省级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申报主体在基地产品包装、标签、广告宣传中可以使用“海南省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我厅将优先推荐其参加国际贸易对接、国际展会及品牌宣传推介等活动,并享受相应政策扶持。

  六、申报材料及时限

  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本地区基地申请、推荐审核等工作,指导申报主体准备申报材料(见附件1、2)并装订成册。本申报通知正文及附件表格的电子版可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查询下载。请各市县认真对照申报标准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做好择优推荐。

  请于7月30日18:00前将纸质申报文件、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两份)及WORD和PDF格式电子文档光盘邮寄至省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1705室(海口市美兰区兴丹路16号)。

  联系人及电话:

  省农业对外交流合作中心张红亮:65812536、13518061646

  省厅交流合作处朱文婷:65236566

  

  附件:1.海南省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申报表(生产/加工/贸易)(省级)

        2.海南省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申报表(服务贸易型)(省级)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海南省省级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申报表(加工型 贸易型 和生产型).doc
附件2 海南省省级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申报表(服务贸易型).doc


原文链接:http://agri.hainan.gov.cn/hnsnyt/xxgk/tzgg/xztz/202207/t20220713_322913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