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017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时间:2022-07-12     来源:农业农村部     作者:佚名

  一、关于推动农机装备技术创新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加强农机装备研发制造作出部署。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农机装备研发创新,及时摸清短板,加大研发投入,拓展市场空间,强化示范推广。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农机装备科技创新投入。

  二、关于创制农机化扶持政策

  农业机械化政策创设事关农机化高质量发展。国务院42号文件出台后,我部会同相关部委持续加强政策顶层设计,精准提升政策效能,为农机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稳步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积极开展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持续改善农机作业基础条件,不断加强农机实用人才培养。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稳步实施好相关农机化扶持政策,为加快补齐农机装备短板弱项,为农机化高质量发展蓄力赋能。

  三、关于建立协同推进机制

  一是完善组织架构。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成立农机装备补短板工作专班,进一步完善推进补短板工作的组织架构。二是强化行业带动。调动各级农机部门、科研院校和重点农机企业力量,系统梳理编制短板机具需求目录。三是加强部门联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将相关农机装备补充纳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引导各方资源和社会投资向农机装备精准用力。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委、省级政府以及重点农机企业,进一步完善“中央统筹、部门牵头、地方协同、企业主体”的农机装备补短板工作机制,积极构建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农机装备产业链供应链,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机械化支撑。

  

  农业农村部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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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YJXHGLS/202207/t20220707_64042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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