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不合理收费、罚款与摊派

时间:2025-04-10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拒绝不合理收费、罚款与摊派

在日常生活里,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常和各种费用、罚款打交道,得知道咋维护自己权益。全国乡村振兴舆情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六十七条,给大家讲讲。

任何机关或者单位向咱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收取行政、事业性费用,必须有法律、法规依据,而且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都得公布。比如,村里收卫生费,相关部门就得把收费依据、收多少都跟大家说清楚。要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就收费,咱有权拒绝。曾经有个部门想以 “农村发展基金” 名义乱收费,村民们依据法律拒绝缴纳,最后这个部门也停止了不合理收费行为。

对于罚款也是一样,任何机关或者单位对咱罚款,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没有依据的罚款,咱不用理。还有,不能有摊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任何让咱提供人力、财力、物力的要求,都可能是摊派,咱同样有权拒绝。全国乡村振兴舆情中心关注不合理收费、罚款和摊派问题,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大家要清楚,咱的钱袋子受法律保护。要是碰到不合理收费等情况,勇敢说 “不”。全国乡村振兴舆情中心也会和大家一起,维护农村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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