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必知:15+60 与那些坑,你了解多少?

时间:2025-02-05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信访必知:15+60 与那些坑,你了解多少?

在信访这条路上,不少朋友都遭遇过各种令人困惑的状况。今天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调研员小政就来和大家聊聊信访中的关键时间点 “15+60”,以及如何应对那些让人头疼的问题。

先来说说 “15+60”。这可不是简单的数学运算,而是信访里极为重要的时间规定。一般来说,收到信访事项后,相关部门应当在 15 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了,就要在 60 日内作出处理意见并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还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30 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这 15 天和 60 天(特殊情况 90 天),是我们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时间参考。

但实际信访过程中,却常常出现一些糟心事。比如,有些部门故意不回复答复意见,让信访人干着急;还有些给出的答复答非所问、避重就轻,前言不搭后语,完全没有解决实际问题;甚至个别地方连书面回复都不给。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 4 条规定,对于那些违反信访规定,存在推诿敷衍、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上级部门和领导应当进行督办,并提出改进意见。像应当受理却不受理,或者不明确受理的情况,都在督办范围内。

给大家讲个真实案例。有位朋友去反映小区周边环境脏乱差的问题,接待的工作人员像个 “演技派”,先是说 “你这事儿我们知道了,你先回去,我们给你协调一下就解决了”,然后在他面前煞有介事地打个电话,演了一出戏,目的就是把他哄回去,阻止他正确填写并提交信访事项。这时候,就可以依据上述条例,到上级部门请求督办。

当我们遇到类似情况时,千万别慌。肚里有知识,脑子里才有思路,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任何事项都得有依据,在信访这件事上,靠别人不如靠自己。我们要熟悉相关法规,才能在信访路上少走弯路。

新的一年,希望大家在信访过程中都能顺利解决问题。如果在信访中遇到什么难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咱们一起想办法。

我们诚挚邀请您成为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调研员,专注于廉政信息和舆情动态,同时推动依法维权和依法行政。请通过以下电话010-56212739、010-53387132、010-56212746与我们联系。

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