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机构设置

时间:2024-09-24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根据《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共设置21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联系电话:0311-66871521。

第一检察部。联系电话:0311-66873615。

第二检察部。联系电话:0311-66873501。

第三检察部。联系电话:0311-66873723。

第四检察部。联系电话:0311-66873335。

第五检察部。联系电话:0311-66870623。

第六检察部。联系电话:0311-66870301。

第七检察部。联系电话:0311-66870337。

第八检察部。联系电话:0311-66870427。

第九检察部。联系电话:0311-66873207。

第十检察部。联系电话:0311-66872213。

第十一检察部(司法警察总队)。联系电话:0311-66870617,66870625。

法律政策研究室。联系电话:0311-66871564。

案件管理部。联系电话:0311-66872325。

检务督察部。联系电话:0311-66871662。

检察技术部。联系电话:0311-66870401。

检务保障部。联系电话:0311-66871262。

政治部。内设干部处、宣传处、干部教育培训处、基层建设指导处,干部处联系电话:0311-66871459,宣传处联系电话:0311-66871455,干部教育培训处联系电话:0311-66871369,基层建设指导处联系电话:0311-66871361。

另外,按规定设置机关党委和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党建和离退休工作。机关党委联系电话:0311-66871667,离退休干部处联系电话:0311-6687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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