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十条惠民举措

时间:2024-09-05     来源:乡村振兴内参编辑部     作者: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十条惠民举措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执行工作十条惠民举措:

1、加大强制执行力度。执行立案后第一时间查控被执行人财产,除法定原因外,一律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处置涉案财产。

2、提升执行工作效率。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切实加强对执行案件流程节点管控,坚决整治案件久拖不决、严重超审限、消极执行等不规范行为,缩短财产查控、评估、处置周期,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3、规范执行立案。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案必立,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充的材料,禁止以任何理由拖延立案、限制立案。

4、切实保障当事人救济权利。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的执行异议、复议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畅通当事人的监督渠道,保障当事人的救济权利。

5、开展专项执行行动。持续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账款和农民工工资专项执行行动,依法高效执行,执行到位的款项和物品及时交付申请执行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辟执行“绿色通道”。

6、规范执行案款管理。严格落实“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机制,确保案款收发及时高效、公开透明、全程留痕。

7、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程度减少执行工作对被执行人生活的影响。

8、做好涉执信访工作。在信访接待室设立执行工作接访窗口,耐心细致倾听来访人的诉求,答疑解惑、释法明理,及时核查反映的情况,并第一时间将处理结果反馈信访人。

9、加大执行公开力度。全面推行“智慧执行”APP,让当事人通过手机即可随时查询案件办理进度、提供财产线索并与法官留言互动,保障当事人知情权。

10、深度推进律师参与执行工作。积极探索和创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推动律师参与执行的各项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深入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反规避执行等参与执行的作用。

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招募调研员,关注廉政信息,舆情动态,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欢迎您加入010-56212739、010-53387132、010-56212746

乡村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发展促进中心